馮汝騤

馮汝騤

馮汝騤(?~1911)清朝最後一任江西巡撫。字星岩,河南祥符(今開封)人,建築學家馮紀忠祖父。光緒九年進士,歷任四川順慶、山東青州、直隸大名知府,湖北鹽法道、甘肅按察使、陝西布政使、浙江巡撫、江西巡撫,武昌起義爆發,仰藥殉清,清廷詔謚忠愍。

人物簡介

馮汝騤,光緒九年(1883)癸未科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戶部主事,充任軍機章京,累遷
馮汝騤半身照
郎中。出任四川順慶府知府,因母喪丁憂去職。守喪結束,起用為山東青州知府,調直隸大名。光緒三十一年(1905),遷湖北鹽法道。次年,調任安徽徽寧池太道,又遷甘肅按察使。不久,升任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光緒三十四年(1908),改任江西巡撫,任內整頓稅務,推行新政宣統三年(1911),武昌起義爆發,長江下游各省震動。南昌新軍起事回響,推舉汝騤為都督,宣布獨立,汝騤堅決拒絕。於是被遣送離開省城。行至九江,服毒自盡,成為漢人官僚中為清朝殉節的第一人。清廷詔謚忠愍。

清史文載

馮汝騤,字星岩,河南祥符人。光緒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戶部主事,充軍機章京,累遷郎中。出知四川順慶府,遭母憂去。服闋,起山東青州知府,調直隸大名。三十一年,遷湖北鹽法道。明年,調安徽徽寧池太道,遷甘肅按察使。未幾,晉陝西布政使,擢浙江巡撫。三十四年,移撫江西,整稅務,省不急,官稱治辦。朝議方厲行新政,乃復察民情,量財力,從容施設,士民安之。宣統元年,御史江春霖上其溺職徇私狀,事下安徽巡撫朱家寶覈覆,得白。坐疏忽幹吏議,奪俸三月。
三年,武昌變起,下游皆震。南昌軍相應和,脅汝騤為都督,號獨立,峻拒之。贛人故感其賢,導之出。至九江,乃仰藥以殉。詔旨軫惜,謚忠愍。
馮汝騤小楷書法
馮汝騤奏《例緩命盜案犯審擬由》
吏部知會軍機處為順慶府知府馮汝騤丁憂缺由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