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rmland environmental quality evaluation standards for edibleagricultural products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落實國務院關於保護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精神,保護生態環境,防治環境污染,保障人體健康,建立和完善食用農產品產地環境質量標準,制定本標準。本標準規定了食用農產品產地土壤環境質量、灌溉水質量和環境空氣品質的各個項目及其濃度(含量)限值和監測、評價方法。本標準適用於食用農產品產地,不適用於溫室蔬菜生產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