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的通知》(民[1989]優字19號)規定,現役軍人在服役期間致殘,由軍隊規定的審批機關在醫療終結後,負責評定傷殘等級,發給《革命傷殘軍人證》,退役後不再辦理。《革命傷殘軍人證》由部隊政治機關統一印製。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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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第十一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概述 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
軍人證
軍人證,回響國家號召,應徵入伍,保家衛國。光榮入伍後,要辦理“軍人證”。
變更歷史 殘疾軍人證 -
殘疾軍人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是用於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的殘疾性質和殘疾等級的證件。1988年7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簡介 評定許可權 換髮事項 防偽措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是用於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的殘疾性質和殘疾等級的證件。1988年7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軍人撫恤優待條例》。...
相關法令 評定許可權 換髮事項 防偽措施 -
濟南市優待烈屬軍屬和革命傷殘軍人辦法
第十條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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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軍人半價票
傷殘軍人半價票:現役革命傷殘定價,憑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非現役革命傷殘軍人,憑省、市、自治區民政部門簽發的"革命傷殘軍人證"...
定義 法律依據 -
傷殘撫恤
傷殘撫恤是國家和社會保障革命傷殘人員(包括傷殘革命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民兵民工)基本生活的優撫制度。
傷殘撫恤對象 傷殘撫恤內容 撫恤補助標準 -
因工傷殘待遇
因工傷殘待遇是指職工因工受傷醫療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後,根據傷殘程度和勞動能力下降程度而享受的社會保險待遇,包括護理費、輔助器具...
概念 內容 -
陝西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鑑定工作試行辦法
42.心功能Ⅱ級; 32.雙側不完全性面癱; 21.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