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

的信息公平問題。 中的信息公平保障體系。 5.1.2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世界圖書出版公司; 第1版 (2011年7月1日)
平裝: 192頁
開本: 32
ISBN: 9787510037733, 7510037735
條形碼: 9787510037733
尺寸: 20.6 x 14.6 x 1.2 cm
重量: 358 g

作者簡介

唐思慧,1978年出生於湖南炎陵。2005年至2008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信息資源管理學院,獲管理學博士學位。現為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領域為信息資源管理、電子政務與信息產權等。先後在《檔案學通訊》、《檔案學研究》、《圖書情報工作》、《情報科學》等刊物上發表論文近20篇。主持湖南省軟科學項目等課題多項。參與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多項。

內容簡介

公平一直以來是人類社會所追求的理想,是指人們在利益關係
上的基本準則的無差別性,即按照社會所確認的標準(政策、法律、原
則等)不偏不倚地對待每個人。社會公平是指社會生活中每一個人
都能有全面發展自己和獲得自己正當利益的機會,它包括權利公平
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分配(結果)公平等。隨著信息社會的到來,信
息對人們的生存與發展的重要性日益凸顯。但是信息通訊技術的廣
泛運用,信息在社會各個群體之間的分配並不均衡,信息差距日益拉
大。追求信息公平也就成為信息社會發展的又一命題。電子政務作
為政府信息化的集中體現,不可避免地存在信息公平問題。基於電
子政務的公共性,公共信息服務的普遍均等是其應有之義,研究電子
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問題及其保障,無疑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和
理論意義,同時也能促進信息社會的一般信息公平問題的解決。
唐思慧編著的《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從5個方面予以展開:
第一,在分析國內外現有相關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筆者對信息公
平進行了界定,認為信息公平是指社會全體成員均能自由、平等地選
擇和分享各種信息資源的一種價值理念,其實質是信息權利的平等。
第二,信息公平有其理論基礎。社會公平理論、羅爾斯的正義論
和普遍受益原則為信息公平奠定了道德和倫理基礎;人權、知情權、
參與權等則為信息公平奠定了法律基礎;信息不對稱理論與信息共
享論則為信息公平的實現進行了可行性的論證與理論支撐。
第三,以社會公平理論為基礎,結合我國電子政務的發展現狀,
從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和結果公平來分析電子政務建設中
的信息公平問題。具體表現為:a)公眾的權利公平較少被關注。目
前我國電子政務處於政府信息公開階段,側重對公眾知情權的確認。
權利公平應確保所有公民平等享受電子政務發展成果及線上獲取政
府公共服務。b)公眾平等使用電子政務未得以切實貫徹。表現在
信息基礎設施普及方面“農村不及城市”;電子政務建設與發展呈現
“東高西低”;政府網站構建的無障礙原則未得以強化。c)規則公平
問題凸顯。我國所制定的電子政務相關的法律、政策及標準未能切
實保證公平對待每一群體。d)電子政務結果不公平。表現在老年
人、低學歷者、農民、殘疾人未能充分普遍地享受電子政務的益處。
基於以上問題,筆者分析了問題產生的原因:a)電子政務定位
模糊,未能突出公平價值導向;b)電子政務的信息傳播模式由告之
式向介入式轉型,對用戶知識水平、技術水平和經濟水平要求較高;
c)電子政務信息無障礙理念缺失,無法滿足公眾的多樣化需求。
電子政務建設中信息公平問題可能產生的影響:a)個人層面,
將妨礙公民人權的實現;b)國家層面,制約電子政務效能發揮,電子
政務建設的公正性與合理性受到質疑,政府公信力下降;c)社會層
面,社會排斥加劇,原有穩定的社會結構面臨解構,社會和諧面臨
挑戰。
第四,電子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問題不僅存在於中國,也同樣
存在於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其中歐盟國家、美國、新加坡等對此問
題給予了關注。在比較研究各國的解決對策與經驗的基礎上,將其
歸納為惠及全民的公共政策定位、信息權利的法律保障、信息基礎設
施公平配置、信息能力的全民教育與培養、電子政務信息環境的無障
礙建設等5個方面:a)惠及全民的公共政策定位方面,以歐盟最為
突出。歐盟制定了惠及全民的公共信息政策,指導和協調歐盟各成
員國採取相應措施予以貫徹實施,此外還專門制定了“包容的電子政
務計畫”以解決電子政務中的信息公平問題,實現包容的信息社會。
b)信息權利的法律保障方面,美國從公眾公共信息獲取權、公眾在
線信息獲取權、政府網站信息無障礙等三方面予以法律保障,分別頒
布了《信息自由法》、《電子政務法》和《508法案》等,為所有人實現平
等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法律保障。c)信息基礎設施公平配置方面,筆
者主要介紹了印度、英國和新加坡等國在信息基礎設施的公平配置
方面的經驗。他們從技術突破到普及再到無縫連線不斷完善,從有
線到無線多渠道向公眾提供線上政府信息,為電子政務信息公平提
供了強有力的物質保障。d)信息能力的全民教育與培養方面,新加
坡、韓國等國分別根據公平原則和補償原則,實施全民信息教育和面
向弱勢群體的特殊培訓,以普遍提高公眾的知識水平和信息能力。
e)電子政務信息環境的無障礙建設方面,以政府網站為對象,從政
府網站設計無障礙和內容設計無障礙兩個方面展開,並以“香港政府
一站通”網站為例分析了香港在建設政府網站信息無障礙方面的
經驗。
第五,結合我國電子政務建設中存在的信息公平問題,從能力保
障、物質保障、制度保障和環境保障等4個方面構建了電子政務建設
中的信息公平保障體系。上述保障體系四個組成部分之間是層層遞
進的關係,其中電子政務的制度保障是主導,物質保障是前提,能力
保障是根本,環境保障是關鍵。
制度保障方面,強調政府政策定位及信息資源的合理配置,以確
保公眾享有平等的政府信息獲取權利、平等的政府信息獲取機會、對
等的信息獲取能力和信息使用機會;物質保障方面,注重電子政務系
統、信息獲取技術及產品等方面的設計遵循惠及全民和普遍設計的
原則,以確保電子政務信息無障礙,滿足包括殘疾人和老年人在內的
信息需求;能力保障方面,強調加強電子政務系統的使用技能的教育
與培訓,以確保公眾具備應有的信息獲取能力;環境保障方面,注重
加強電子政務互動環境、電子政務文化和電子政務倫理規範的建設,
以確保良好的電子政務使用氛圍與環境的形成,發揮電子政務應有
的效能,實現電子政務中的信息公平,使所有人都能享受電子政務發
展所帶來的益處。
總之,電子政務中的信息公平問題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受整個社
會大環境如地區信息化不平衡、數字鴻溝問題與教育公平問題等的
影響,是數字鴻溝和信息分化等問題在電子政務中的集中反映。因
此,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實現是一個長期過程。筆者認為,受電子政
務發展的階段性的影響,不同階段電子政務信息公平評判標準也不
一樣。在電子政務發展的初級階段,應確保所有人都能平等獲取與
利用電子政務的機會,不因地域和個人能力的差異而受到不公正對
待。但不管處於哪一發展階段,政府都應確保電子政務能夠讓所有
人獲得與其能力相對等的信息。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的創新在於:
第一,選題較為新穎並具備一定的前瞻性。《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
基於公平與正
義的民主思想,將信息公平價值理念引入電子政務的研究領域,豐富
了電子政務研究的內容,有利於電子政務功能發揮,實現社會和諧。
選題的前瞻性在於,儘管當前政府信息服務還相對公平,電子政務中
信息公平問題還不甚明顯和強烈,但隨著電子政務日趨完善,必然會
面對這個問題。因為政府服務全部線上辦理是電子政務的最終發展
方向,電子政務的初衷是公眾能獲取並利用。
第二,研究視角的創新。《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基於公民權利視角
,透析了作為基
本人權的公眾知情權、社會參與權與信息權利等;基於道德倫理視
角,作者分析了惠及全民、普遍受益、社會包容(融合)等基本思想,以
此作為我國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理論基石與基本要求。基於社會公
平理論,結合電子政務的實際情況,從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
和結果公平四個方面分析了電子政務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研究內容的創新。《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系統研究了信息公
平的理論基礎,
從哲學、法學、經濟學和信息學等多學科系統研究了信息公平的理論
基礎。《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構建了電子政務信息公平保障體系,提出
從制度保障、物
質保障、能力保障和環境保障4個方面共同推進電子政務信息公平
的實現。
第四,研究方法的創新。《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從保障公民信息權
利的角度出發,
針對電子政務中存在的信息不公平現象,《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運用比
較與綜合相結
合的方法,系統研究了國外電子政務信息公平問題解決方式的經驗,
提出我國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保障體系及其模型。

目錄

1 緒論
1.1 概念界定
1.1.1 公平、平等與正義
1.1.2 信息與信息公平
1.1.3 電子政務
1.2 國內外研究現狀
1.2.1 信息分化、數字鴻溝與電子包容
1.2.2 信息公平研究
1.2.3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研究
1.3 信息公平的相關實踐
1.3.1 國際信息公平實踐
1.3.2 國內信息公平實踐
1.4 研究目標和研究方法
1.5 小結
2 信息公平的理論基礎
2.1 信息公平的內涵及產生背景
2.1.1 信息公平的內涵
2.1.2 信息公平產生的背景
2.2 信息公平的理論基礎
2.2.1 哲學基礎
2.2.2 法學基礎
2.2.3 經濟學基礎
2.2.4 信息學基礎
2.3 小結
3 電子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問題及原因
3.1 電子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問題
3.1.1 權利公平問題
3.1.2 機會公平問題
3.1.3 規則公平問題
3.1.4 結果公平問題
3.2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問題產生的原因
3.2.1 電子政務的定位模糊
3.2.2 電子政務的信息傳播模式轉型
3.2.3 電子政務信息無障礙理念缺失
3.3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問題的影響
3.3.1 個人層面:妨礙公民全面發展
3.3.2 國家層面:制約電子政務效能的發揮
3.3.3 社會層面:加劇社會排斥
3.4 小結
4 電子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問題之解決經驗
4.1 惠及全民的公共政策定位:以歐盟為例
4.1.1 歐盟信息政策層面:惠及全民
4.1.2 歐盟實踐層面:電子包容
4.2 信息權利的法律保障:以美國為例
4.2.1 公眾公共信息獲取權的保障
4.2.2 公眾線上信息獲取權的保障
4.2.3 政府網站信息無障礙的法律保障
4.3 信息基礎設施公平配置
4.3.1 印度:信息基礎設施的突破
4.3.2 英國:信息基礎設施的普及
4.3.3 新加坡:信息基礎設施的無縫連線
4.4 信息能力的全民教育與培養
4.4.1 信息能力概述
4.4.2 全民信息化教育:公平原則
4.4.3 弱勢群體信息能力培養:補償原則
4.5 電子政務信息環境的無障礙建設:以政府網站為例
4.5.1 政府網站設計無障礙
4.5.2 政府網站內容無障礙
4.5.3 政府網站無障礙的案例分析
4.6 小結
5 電子政務建設中的信息公平保障體系
5.1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保障體系模型
5.1.1 模型的構成要素
5.1.2 保障體系之間的相互關係
5.2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制度保障
5.2.1 信息政策定位與調整
5.2.2 法律規制
5.2.3 標準建設與完善
5.3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物質保障
5.3.1 信息基礎設施與資源的配置:政府與市場的角色及邊界
5.3.2 信息獲取途徑的多樣化
5.3.3 信息無障礙獲取技術及產品的保障
5.4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能力保障
5.4.1 針對不同社會群體提供信息教育與培訓
5.4.2 根據用戶信息技術水平的差異提供信息教育與培訓
5.5 電子政務信息公平的環境保障
5.5.1 電子政務互動環境構建
5.5.2 電子政務文化建設
5.5.3 電子政務倫理規範建設
5.6 小結
6 結論與展望
6.1 主要結論
6.2 研究展望
主要參考文獻
後 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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