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她一直以獨有的時尚個性而聞名,很少在公眾面前以本面目示人,總是帶著大號的太陽鏡,或是誇張的帽子,亦或是在臉上帶上面具,閃電眼妝、蝴蝶髮髻、齊劉海兒、白色長髮、濃密到極點的睫毛膏、I-POD螢幕太陽鏡、電工太陽鏡、膠質塗層、漆皮胸衣、緊身三角褲、立體結構外套、裸色、易拉罐捲髮……
這些時尚碎片匯成了鮮明的、標籤式的美國新銳歌手Lady Gaga風格。在她橫空出世之前,它們絕大部分都只能出現在舞台或者T台上。
Lady Gaga的橫空出世像一劑病毒性流感,在娛樂圈和時尚界迅速肆虐開來。她驚世駭俗的著裝,似乎比其他大腕兒此起彼伏的緋聞更惹眼:杜莎蠟像館正在灌制她的體模;女明星們用實際行動表達對她的崇拜和嫉妒;她登上的時尚雜誌封面比音樂雜誌還要多。
LadyGaga可謂是 “要出門,必雷人”。她可以把自己打扮成一枚扎著蝴蝶結的聖誕禮物和好友泰然自若地喝茶,這種哪怕是在明星看來都無福消受的“混”搭,在她身上卻像家常便飯一樣隨處可見。
據了解就連她爸爸也看不慣自己女兒的出位,不止一次在公開場合表示不滿。她本人似乎早準備好了一連串的說辭應付各種批評:“他其實根本不理解我,我這樣做都是為了我祖母。她老人家年紀大,眼睛不好,只有穿成這樣她才能認出我。 ”這種辯解聽起來倒是挺符合她本人戲謔幽默的調調。

Lady Gaga曾說自己不是時尚品牌的堆砌品,她說:“我創造時尚!”儼然把自己當做是一個時尚品牌。Lady Gaga真可謂是“要出門,必雷人”。她另類誇張的造型,會成為我們心中永不磨滅的畫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