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延長春播油菜籽收購執行期限的通知

一、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局等部門《關於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購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09〕136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關於下達2009年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收購計畫的通知》(國糧調〔2009〕136號)檔案中明確內蒙古、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春播油菜產區油菜籽收購的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2月底。 其他有關事項仍按發改經貿〔2009〕1362號、財建〔2009〕252號、國糧調〔2009〕13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關於下達2009年第二批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分地區收購計畫的通知》(國糧調〔2009〕195號)檔案執行。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糧辦調〔2009〕301號
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內蒙古、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局、財政廳(局)、物價局,農發行內蒙古、西藏、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分行,中糧集團有限公司:
近日,部分省(區)紛紛要求延長春播油菜產區油菜籽托市收購執行期限,考慮春播油菜產區的特殊情況,為保護農民利益,促進國內油料生產發展,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糧食局等部門《關於做好2009年油菜籽收購工作的通知》(發改經貿〔2009〕1362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關於下達2009年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收購計畫的通知》(國糧調〔2009〕136號)檔案中明確內蒙古、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等春播油菜產區油菜籽收購的執行期延長至2010年2月底。
二、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關於印發〈國內油脂加工企業收購加工2009年度國產油菜籽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09〕252號)中確定的春播油菜產區補貼收購期限延長至2010年2月底,油脂加工企業兩批補貼的申領期限也相應延長至2010年3月15日前和2010年5月15日前。申領補貼的油菜籽收購總量繼續按不超過180天的油菜籽加工能力核定。
其他有關事項仍按發改經貿〔2009〕1362號、財建〔2009〕252號、國糧調〔2009〕13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糧食局、財政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部門《關於下達2009年第二批國家臨時存儲菜籽油分地區收購計畫的通知》(國糧調〔2009〕195號)檔案執行。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糧食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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