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區審計局

(四) (五) (六)

主要職能

鐘樓區審計局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定本地區審計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 根據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的要求,確定全區審計工作重點,編制審計項目計畫。
(三) 接受委託,代擬區人民政府向區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對同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它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四) 按照區審計局審計管轄的審計事項,組織各項審計活動。
1.對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其他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審計局提出審計結果報告。
2.區各行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的財政、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
3.區各行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及下屬社團組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國有(集體)獨資企業、國有(集體)資產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導地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國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企業經營決策、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方面的突出事項和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
4.國有(集體)獨資企業、國有(集體)資產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導地位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
5.區各行政機關(含派出機構)、事業單位及下屬社團組織;國有(集體)獨資企業、國有(集體)資產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導地位企業進行的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基本建設工程、基建改造工程、維修工程及裝飾裝潢工程項目);國有(集體)獨資企業、國有(集體)資產占控股地位或占主導地位企業進行的資產組合(含對外投資、參股入股等);
6.政府撥付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類專項資金;政府建立的各類專項基金(含由部門託管的各類基金);行政、事業單位接受的各類資金、物資捐贈;
7.對與本級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各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並向區人民政府報告審計調查結果;
8.國家和上級政府規定的其他應當進行審計監督事項;
(五) 指導監督審計管轄範圍內內部審計工作。
(六) 編制全區審計統計報表,承擔文書、審計檔案、來信來訪、審計宣傳、科研,撰寫審計信息;負責草擬地方性審計規範性檔案,對審計報告、處理決定及業務文卷進行審理和抽審。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市審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及分工

1.祁立家局長職責:
主持局全面工作;協調和督辦各分管領導具體職能的行使及任務的完成;召集並主持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局重大事項;管理、培訓和教育全體審計人員,確保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各項任務的全面落實。
2.楊偉副局長職責:
分管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和基建審計中心工作,對分管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及時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並按其意見辦理;協助抓好基建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質量管理和廉政管理。
3.巢志范副局長職責:
分管對財政、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等方面審計,指導內部審計,分管局內部管理(主要包括:審計業務管理、檔案管理、人員管理和制度管理);對分管工作中的重要問題及時提交局長辦公會議討論並按其意見辦理;組織實施局長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

地理位置

地址:星港路8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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