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樓區城管局

主要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區城市管理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負責編制全區城市管理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綜合協調全區的城市管理工作,指導、督查、考核各街道的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各街道、各部門城市管理工作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辦法,並組織檢查、考核。
4、負責檢查、落實轄區內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專項整治和各類競賽活動。
5、負責轄區範圍內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的管理和監督;根據市局下放許可權,負責區屬道路臨時占用及店招店牌、橫幅、氣球、氣模等四類廣告設施的市容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6、行使市容管理、城市綠化、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行使城市規劃、環境保護、工商行政、公安交通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7、負責轄區內城市主要道路的日常清掃保潔和生活垃圾收集、清運、處置;負責轄區內公共廁所的管理及糞便處置工作。
8、負責轄區內環衛基礎設施的修建和管理工作;參與新建住宅小區、城市道路、臨街建築物、市場設定及建設的方案論證和竣工、交接、驗收工作。
9、負責區城市管理經費的計畫安排和使用管理;負責管理城市管理各項收費和罰沒票據使用。
10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簡介

鐘樓區城市管理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
1、黨政辦公室:根據局的全年工作目標和重點工作要求,協調各科室工作,檢查督促各項重點工作目標任務的落實進展情況;負責黨政事務工作以及組織人事、紀檢監察、統戰計生等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議組織、檔案管理等工作;會同各科室辦理信訪、提案、建議等工作;負責局的物品採購、後勤保障、保密安全和會務接待等工作;負責對內部各科室規章制度的制定、督辦、考核工作;負責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管理科: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規範性檔案的起草、修訂、審核和報批;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經費的計畫編制和使用管理;負責局系統計畫、財務、會計、統計和人事勞動工資的年報等工作;扎口管理環衛處、執法大隊等各項經費和票據使用;負責對環衛處、執法大隊的業務指導和考核工作;負責本局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工作;負責全區城市管理宣傳教育、通訊報導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人員資格審查、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全局的普法、法治建設和平安創建工作;負責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3、市容管理科:負責制定全區市容管理規劃、年度計畫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區屬道路臨時占用的市容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除中心城區內的18條主要道路以外的其他道路(廣場、新村小區)設定店招店牌、橫幅、氣球、氣模等四類廣告設施的市容許可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綜合協調全區的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對全區各街道、部門城市管理工作進行指導、督查、考核;負責組織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各類專項整治和競賽活動;負責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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