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仁地區科技局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副主任:范志標 
研究擬定科研條件保障規劃和方針、政策;負責地區級科學事業費的管理和科技資金的籌措工作;管理科技“三項費”和局機關財務;監督指導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監督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和儀器、設備的購置及固定資產的核查保管和清退;編制、管理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基本建設與科研設備計畫。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和目標管理等工作;承辦地區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二)科技計畫科  科 長:葉欣朝
研究擬定科技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各項科技發展、開發計畫,並提出計畫的協調、平衡和經費配置建議;參與編制科學工程建設規劃,管理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組織申報、管理科學技術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承辦與省內外高等院校的合作事宜;負責科研機構設定與調整的審核、報批和科技統計工作。
研究擬定科技促進農村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負責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攻關、年度項目的審查、申報與實施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重大科技產業示範和涉及人口、資源、環境、醫藥衛生、科技扶貧、計畫生育、科技興縣及可持續發展等方面的科技工作;編制科技扶貧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科技興農工作;參與農村重大科技開發項目、區域經濟發展的調研、論證和規劃,負責農業科技示範園的審查、實施與管理工作。
(三)科技成果管理與科技法規科 科 長:張益民
擬定科技成果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科技成果的登記、評審、鑑定、獎勵工 作;申報上級科技管理部門科技獎勵項目,審核社會科學技術獎項;編制、實施較大科技成果推廣計畫;承擔上級科技管理部門成果推廣項目的申報、組織協調實施和驗收工作;負責地區級科技項目的驗收、鑑定工作;擬定技術市場管理的政策、法規,協調指導全區技術市場工作;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和技術市場的統計工作;組織協調較大技術交易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批和管理技術經營、技術契約仲裁等中介及民營科技機構,指導民營科技工作,負責科技保密、科技檔案管理和技術出口項目的保密審查工作。
開展軟科學研究;研究擬定全區科技工作、科技與經濟結合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草案;貫徹執行有關技術契約仲裁、科技諮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科技體制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導科研院所的體制改革工作;研究科技人員有關政策,負責各縣(市、特區)科技管理幹部培訓及科普工作。
研究制定對外科技合作交流規劃;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涉外工作;編制、申報擬列入政府間科技交流和合作項目計畫及重大科技項目智力引進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技術出口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

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研究起草有關全市科技發展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並組織監督實施。
(二)研究確定全市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編制全市科技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研究提出全市科技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推動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提高科技創新能力;指導全市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的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費和各類科技基金等有關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
(五)負責全市科技項目立項、篩選、審核、論證、鑑定、驗收。
(六)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化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管理全市高新技術重點新產品工作;負責攻關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計畫的制定並指導實施。
(七)編制全市科技示範基地、科技園區的建設規劃、審批、驗收,並組織實施。
(八)審批和監督管理技術貿易機構,辦理技術契約認定登記,依照有關法律、條例對技術貿易、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進行依法管理。
(九)研究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發揮科技人員積極性,創造科技人才成長良好環境的相關政策。
(十)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指導全市民營科技工作。
(十一)負責歸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科技市場有關科技智慧財產權保護等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區科技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科學技術工作的巨觀管理與統籌協調,促進農牧業科技進步、企業科技進步、社會事業科技進步,推動科普工作。建立健全農村牧區科學技術推廣網路、培訓體系
(十四)負責實施我市科技創新工作、科技跨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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