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貸款籌資

銀行貸款籌資是指企業通過向銀行借款以籌集所需資金。

基本信息

特點

行貸款籌資的特點與其他籌資方式相比,銀行貸款籌資具有如下特點:

1.企業利用銀行貸款籌資,必須在銀行設立帳戶,用於貸款的取得、歸還和結存核算。

2.銀行貸款籌資管理比較簡單,但最初申請比較困難,需要企業有詳細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及財務報表。

3.銀行種類繁多,分布廣泛,而且貸款的種類、期限也靈活多樣,所以利用銀行貸款籌資比較方便、靈活。

4.銀行貸款籌資風險適中,一般不涉及稅務問題。

5.銀行作為金融企業,也追求盈利,政策性貸款以外的貸款,利率較高。

6.銀行貸款籌資不會引起企業資產所有權的轉移,但企業一旦無力償還貸款,則可能陷入困境,甚至導致企業破產。

籌資的程式

在銀行的全部資產構成中,自有資本只占很小的比例,絕大部分資金來源是吸收的存款,而存款則是銀行對存款人的負債,存款人提取存款時,銀行必須如數支付。所以銀行在向企業貸款時,大都十分慎重。一旦貸款放出去收不回來,不僅會影響銀行自身的利益,而且還可能損害存款人的利益,給整個社會造成動盪。因此,各國政府和中央銀行對銀行的管理都極其嚴格,銀行向企業貸款時,都有一套嚴格的程式,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貸款用途,進行全面的審查。

從世界各國的情況來看,企業得到的貸款主要是來自於商業銀行、長期信貸銀行和信託投資機構。其貸款籌資的程式一般有如下幾步:

第一步,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內容包括貸款用途、金額、使用期限、還款方式等。固定資產投資貸款或新建項目,要有詳細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第二步,銀行對企業進行貸款前的審查。審查一般分5個階段,即:

1.立案。這一階段的工作是:確認審查目的;選定主要考察事項;制定並開始實施審查計畫。

2.收集資料、信息,包括企業本身、與該企業有關的其他企業、企業外部環境等有關的書面或口頭資料、信息等。

3.分析。這一階段包括發現問題、分析原因、確定問題的性質與危害程度。

4.綜合判斷。判斷企業目前狀況、中期的盈虧和長期的發展。

審查的內容很多,一般有如下幾個方面:

1.企業沿革。包括企業成立的背景,經營內容與經營情況的變化,股本及自有資金的變動情況,有無合併、分立、重大事故,在整個經濟形勢變化時該企業的表現和抗外來災害的能力,過去有無顯著成功或失敗的事例等等。

2.企業經營者狀況。一般從三個角度考察:一是單個經營者的狀況,即從企業部經理到中層幹部每個人的教養、學識、能力、工作熱情、社交能力、健康狀況、年齡等;二是整個領導集團是否合理用人、調配有方、團結一致,有無任人唯親的現象;三是企業接班人狀況,尤其是一些中小企業,總經理個人權力極大,如其年事已高,其選拔的接班人的能力如何需要認真調查。

3.企業與股東關係、勞資關係、與協作企業的關係。

4.企業產品的發展前景。這一點實際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方向,如果產品發展潛力不大,這個企業就很危險。與此相關,要考察企業的市場應變能力如何,能否順利轉產。

5.企業在同行業中的地位。包括技術裝備情況、經營規模、勞動生產率等。

6.生產與銷售情況,原材料供應狀況。

7.管理是否科學、嚴格、有效。

8.損益狀況。這是一個重要方面,與貸款能否順利收回密切相關。一般要審查企業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財務報表和有關的計算資料。通過這些資料考察企業收益的真假,收益是否具有安定性和穩定性,以及利潤分配是否合理等。

9.財務狀況。包括流動資金周轉率、資產負債比率、流動性負債比率、投資回報率、固定資產回收年限等。

10.企業的經營計畫。考察計畫是否實事求是、留有餘地,是否全面、可行,資金運用計畫是否合理等。

11.收支預測與償還能力。在收入方面,考察企業的銷售額、價格、營業外收入等。支出方面,考察產品製造成本、期間費用、應付帳款、折舊費、營業外支出、稅金等。還要考察企業的償債資金來源,預期利潤,股票和債券發行情況。回收債權和處置閒置資產的能力等。

上述審查內容,一般採用多種方式進行。首先是直接調查,包括:審查企業提交的有關檔案、表格等;實地考察;面談,既與企業負責人談,又與企業各部門業務主管談。其次是側面調查,一般從企業的業務協作單位、消費者等多方面進行調查。

銀行除了對企業狀況進行全面調查外,還密切注視巨觀經濟形勢的變化,通過調查分析,把握經濟周期變動情況、市場變化和產業發展情況,在此基礎上來確定貸款投向和對企業貸款進行決策。

第三步,銀行根據貸款審查報告和抵押、擔保情況,決定是否發放貸款。銀行有了貸款意向後,企業就可以具體地與銀行洽談貸款期限、貸款金額和貸款條件。洽淡成交後,就可以簽訂貸款契約。

第四步,貸款的支用。貸款契約簽訂後,企業就可按契約規定支用貸款。企業應按規定用途進行投資,銀行有權監督企業貸款的使用,一旦發現問題,銀行有權停止發放貸款。

第五步,貸款本息的償還與使用效果評價。企業應按照貸款契約規定還本付息。還本付息可以是到期一次償付本息,也可以採用分次償還的辦法。如果企業不能如期還本付息,就要與銀行取得聯繫,承擔銀行相應的損失,重新簽訂或修改貸款契約。企業還應對貸款的使用效果進行評價,以便總結經驗。第四節利用財政資金目前我國國有企業的資本金,基本上是由過去的財政撥款投資形成的。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預算體制的改革,國家對國有企業的預算撥款大都已改為貸款,即撥改貸,只保留了少數的財政對企業撥款。籌措財政性資金用於企業投資,依然是國有企業籌資的一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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