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家莊區委政法委員會

職能

(一)政法委主要職責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2、對一定時期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並督促貫徹實施。
3、組織協調指導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
4、檢查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嚴肅執法、落實黨的方針政策的具體措施。
5、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的審理。
6、組織、協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7、組織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
8、研究加強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區委及其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幹部。
9、承辦區委和上級政法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610辦公室主要職責
1、負責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和對社會有危害的氣功組織的調查研究,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和意見。
2、向區委、區政府反映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信息。
3、組織、協調、指導全區有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的工作,開展有關反邪教的社會宣傳。
4、完成市610辦公室、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工作。
5、聯繫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研究制定全區維護穩定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