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城江區財政局

(二)負責提出全區財政、預算國有資本金基金管理、稅收、財務、會計等項目的建議,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八)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草擬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三)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計畫,組織全區財政幹部的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領導工作分工
覃永龍(黨組副書記、局長):
韋冠軍(黨組書記、副局長):
負責本局黨務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股、資金管理所和人事監察股工作,管理革命老區建設項目。
聯繫九圩、保平、長老財政所。
陸敏雪(副局長):
分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社會保障股、會計管理股、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和預算編審中心。協助局長分管預算股、國庫股。
聯繫東江和白土財政所。
韋海貢(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農村財政財務管理股、農業股、經濟建設股、企業股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聯繫六甲、河池財政所。
程志勇(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政府採購辦、財政監督股、財政稽查分局、投資評審中心和幹部教育中心、農村聯繫點、工會、青年、婦女、政務公開、黨風廉政建設、計畫生育等工作。
聯繫拔貢、側嶺財政所。
◆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區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
(二)負責提出全區財政、預算國有資本金基金管理、稅收、財務、會計等項目的建議,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
(三)編制年度全區預、決算草案,組織全區總預算執行;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和決算;監督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
(四)參與制定全區巨觀經濟政策,參與基本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 保障等改革,對全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五)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提出對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
(六)管理全區財政公共支出;制定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及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區直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資產;擬定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全區非貿易非經營性人民幣購匯指標;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有關專用票據;管理和制定住房資金財務制度;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七)辦理和監督全區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全區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地質勘探費和科技三項費用;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八)管理全區財政社會保障支出;草擬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執行國家的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方針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組織實施國有企業的資產核資、資本金權屬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本金的統計、分析,管理和監督財產評估業務;審批有關國有企業工效掛鈎方案。
(十)管理和監督區人民政府的國內外債務;管理全區利用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及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的貸款的轉貸工作,參與談判與磋商 業務;監督管理全區彩票發行機構和彩票發行市場;負責國債兌付及國債二級區場的管理;受區人民政府委託,在國際金融區場籌資。
(十一)監督執行會計管理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實行會計委派制度。負責對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委派會計和承擔區直企業財務總監的派駐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及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制定全區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計畫,組織全區財政幹部的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四)負責協調、組織、清理全區企事業單位稅收入庫工作。
(十五)負責小汽車定編工作。
(十六)負責全區行政事業人員工資統一發放工作。
(十七)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 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保衛及機關財務、基本建設、環境秩序、國有資產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綜合股
研究財政發展戰略,擬定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國民經濟運行形勢,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組織徵收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管理住房資金及財務;管理全區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住房補貼經費;草擬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範性檔案及管理制度;編制全區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負責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並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擬定收費票據管理政策,管理、監督、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草擬本區彩票管理制度,審核發行計畫;管理監督彩票發行機構、彩票發行市場;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三)預算股(小汽車定編辦公室)
研究財政分配政策;草擬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草擬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全區預算草案; 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和批覆部門預算;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追加(減)事宜;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全區預算管理工作;承擔與區人大財經工委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小車定編工作。
監督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總預算會計制度;草擬實施辦法;負責全區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批覆本級部門預算;編制全區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戶;負責國債兌付;草擬和執行政府採購政策;對全區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掌握髮展計畫局、經貿局等部門財務的基本情況。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和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 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追加預算、劃拔資金和區直單位基建項目撥款。
(四)文教行政股
負責掌握全區文化、教育、科技、行政、政法等部門財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負責草擬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劃》;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五)社會保障股
負責掌握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部門財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草擬工作;參與編制全區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的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審核部門和單位的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六)農業股
負責掌握農林水等部門財務的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研究草擬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資金;負責全區防洪保全費的徵收管理;管理農業企業財務;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 建議;研究提出財政支持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資金的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國有資產產權管理;負責征繳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轉經營性國有資產占用費。
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區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和籌集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七)農稅股
負責貫徹執行農業稅收政策法規,研究制定本區具體落實實施措施及辦法;組織全區農業稅收的征繳工作,編制農業稅收計畫;編制農業稅收年度決算;審核農業稅收減免申報。
(八)企業股
管理國有工業、交通運輸、股份制、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國有資產和財務; 制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定所分管企業的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制度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資本金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等;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管理監督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企業財產評估政策的制度、評估標準和辦法、、評估基本準則與套用準則,承擔所分管的國有企業財產評估事宜;擬定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參與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所分管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方案。
管理國有商業、糧食、物資、外資、外貿、旅遊、文教、股份制的國有資產和財務;管理供銷合作社及集體企業的資產和財務;制定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管理糧食風險基金、糧倉簡易建築費以及各種糧油補貼;擬定所分管的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制度以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國有資本權屬的界定、登記、劃轉、轉讓、糾紛調處及仲裁等;負責監繳國有資本金收益;承擔所分管的國有企業財產評估事宜;擬定國家與企業分配政策;參與國有企業工資管理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所分管的國有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方案。
管理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的轉貸、償還工作,對貸款資金進行監督和管理;管理全區內債、國債資金並負責該項資金的轉貸工作,對轉貸資金進行監督和財務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外匯管理的下放及相關制度;管理地方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和財務,草擬相應的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管理外貿企業周轉金和世行貸款、提款、報賬與回撥資金。
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報告制度和統計評價指標體系,負責公共資源的統計分析,建立公共資源資料庫,組織實施清產核資工作。
(九)會計管理股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草擬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負責全區會計職能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委派制試點工作。
(十)財政監督股?法制稅政股?
負責提出財稅項目的建議,根據區人民政府委託起草財稅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調處涉及區直屬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開展財政普法工作。
負責承辦全區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的起草;監督財稅法規、政府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點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事件;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監督檢查本局各基層單位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制度和預算情況。
?十一?人事監察股
負責本局各基層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提出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問題的建議;草擬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區財政教育工作。
負責全區財政系統行政監察工作;負責監督檢查領導幹部遵紀守法、執行政令的情況;負責制定監察工作制度及廉政教育規劃;負責對監察工作理論及有關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承辦局黨組及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金城江區財政局國庫支付中心
一、主要任務和職責
(一)主要任務
負責辦理財政直接支付和國庫現金管理的具體業務。具體負責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管理、用款計畫管理、財政資金直接支付的審核和支付、財政授權支付額度的下達、收入收繳管理、財政收支會計核算、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收入收繳和支出支付業務的監督檢查等工作;為財政管理提供相關信息;為規範財政收支行為、加強財政支出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服務。
(二)主要職責
1、協助財政國庫管理部門負責預算內、外資金收繳管理及核算工作;
2、配合財政國庫部門管理金城江區國庫單一賬戶體系。並進行相關的總會計明細核算;按照總預算會計制度要求,為區直預算單位設立支出總賬和分類賬管理體系,處理區直預算單位的支出信息,編制會計報表;
3、協助財政國庫管理部門對金城江區預算單位進行預算控制和用款計畫審核工作;審核支付憑單,簽發付款憑證,具體辦理財政支付業務;
4、定期與人民銀行河池中心支行、代理銀行、區直預算單位核對賬務,並及時向金城江區財政局報告財政資金的支付情況;
5、規範國庫集中支付操作流程,建立財政資金管理系統,匯總支付資金和清算情況,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
6、負責財政資金支付系統網路的運行維護和計算機系統套用軟體及業務培訓,保障系統數據的安全、保密和資料完整;
7、負責支付中心內部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通過支付中心支付的區直預算單位財政性資金和其他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受理區直預算單位、商品或勞務供應商的賬務查詢事宜;
9、辦理金城江區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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