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平[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鄒平,曾任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7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2017年4月11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人物履歷

曾任湖北省荊門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

違紀被查

2017年2月6日,據荊門市紀委訊息:荊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鄒平,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立案審查

據荊門市紀委訊息:經荊門市委批准,荊門市紀委對荊門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原副局長鄒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鄒平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串供堵口;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不如實報告個人投資獲利情況;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車輛牌照辦理、車輛交通違章消除、變更戒毒強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其中,鄒平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在企業經營、車輛牌照辦理、車輛交通違章消除、變更戒毒強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的問題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鄒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荊門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研究並報荊門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鄒平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荊門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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