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商法典

塞爾維亞皇帝斯特凡·都商制定的法典。依據拜占庭法典編成。共一百二十條。其中一百零四條於1349年5月由斯科普里封建主大會(薩保爾)批准頒布。1354年又增補十六條。法典竭力維護塞爾維亞東正教會的特權,禁止東正教徒和天主教徒通婚,嚴懲改宗天主教者。法典從法律上固定了封建主對其各類土地和農民的特權,對各類農民的地位和義務作了詳細的規定,對他們的反抗規定了嚴厲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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