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1)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察。 (2)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危害防治,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安全監管。

簡介

根據《中共邯鄲市委辦公廳、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邯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和《邯山區人民政府關於區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設立邯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1、劃入原公安分局負責的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安全監管;
2、劃入原衛生局負責的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勞動防護用品和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安全監管。

主要職責

(1)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實施監察。
(2)負責對全區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施設備、勞動防護用品、職業病危害防治,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整改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負責對全區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進行監督管理;對全區應急救援預案、隊伍的組建工作。
(4)負責對全區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安全監管。
(5)負責全區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對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查處。

機構設定

綜合辦公室
邯山區安全生產檢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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