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坡縣審計局

主要職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那坡縣審計局負責對本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國有企業的資產及負債和損益、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和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及外國政府援助和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進行審計監督。

主要職責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及《審計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那坡縣審計局負責對本縣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國家的事業組織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其他事業組織的財務收支、國有企業的資產及負債和損益、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政府部門管理的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和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和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及外國政府援助和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國家機關和依法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在任職期間對本部門或者本單位的財政收支和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應負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進行審計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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