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發改委

(十八)負責全區外來人口的管理工作。 (二十)制定全區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 (二十七)負責徵收部分行業的價格調節基金。

主要職責

(六)負責全區工業、農業、三產、旅遊景點及特種行業開發項目的審批及報審。
(七)負責全區工交生產工作的綜合協調和調度,組織企業積極開拓國內外市場。
(八)負責企業改擴建項目可行性的研究。
(九)負責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開發,推廣套用名優產品的報審。
(十)負責能源、電力管理及全區生產的勞動安全監察。
(十一)區直、鄉鎮、民政企業,統計報表及分析。
(十二)負責認定審批民政企業,殘疾人就業安置錄用,民政企業的年審、年檢。
(十三)負責橫向經濟的技術聯合與協作工作。
(十四)境外投資事項的初審和上報。
(十五)國內投資事項進口設備免稅的審核。
(十六)集體資產產權界定、登記。
(十七)負責農業資源調查,調整最佳化農業種植結構,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十八)負責全區外來人口的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經濟體制改革工作及區直企業轉制收尾工作。對股份合作制企業成立與出售進行審批和指導。
(二十)制定全區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負責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統計調查。
(二十一)負責組織和指導旅遊涉外飯店的星評定。
(二十二)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價格管理的各項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價格管理工作計畫,宣傳價格法規和價格政策。
(二十三)監察全區城鄉市場價格動態,蒐集國內外市場價格信息。
(二十四)依法對各類收費進行年度審驗,健全價格管理體制。
(二十五)依法查外價格違法行為及價格違法案件,接受價格行政訴訟。
(二十六)依法對涉案物品進行價格評估。
(二十七)負責徵收部分行業的價格調節基金。
(二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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