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城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

(四)負責對全縣供銷合作社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及時提供農副產品的產銷信息,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增加農民收入。 (五)負責對全縣供銷合作社組織興辦農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建立農副產品基地的指導,引導農民有組織進入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 (八)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主要職能

連城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是全縣基層供銷合作社的聯合組織,承擔對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的組織、指導、協調、服務、監督以及教育培訓職能,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參與協調全縣合作經濟組織的布局調整。
(二)按照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再生資源、煙花爆竹、抗災物資的經營和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三)負責協調與政府部門、社會組織的關係,及時反映供銷合作社系統改革和發展的新情況、新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維護供銷合作社及所屬單位、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全體社員的合法權益,保護集體企業資產安全完整。
(四)負責對全縣供銷合作社行業管理和業務指導,及時提供農副產品的產銷信息,促進城鄉物資交流,開拓農村市場,增加農民收入。
(五)負責對全縣供銷合作社組織興辦農村專業合作社、專業協會和建立農副產品基地的指導,引導農民有組織進入市場,推動農業產業化。
(六)行使本級供銷合作社社有資產的所有權代表和管理者的職能,管理、監督和運營本級社社有資產,確保社有資產保值增值。
(七)負責供銷合作社系統黨建工作,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勤政廉政建設,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人才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抓好本級社股級以下幹部和經營管理人員的培訓;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社人事管理、勞動工資、社會保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所屬單位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落實安全防範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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