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

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

《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是2008年4月1日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本書主要講述了工傷事故處理的法律知識等有關內容。

圖書信息

叢書名: 新辦案依據叢書

平裝: 326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32

條形碼: 9787509304730

尺寸: 20.2 x 13.8 x 1.8 cm

重量: 249 g

內容簡介

《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提供稅收案件法律依據的特點,收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與稅收刑事案件有關的部分法條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的有關懲治偷稅、抗稅犯罪和有關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兩個決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關於懲治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等三個司法解釋。

第一部分涉及20多個稅種,根據徵稅對象的不同,此部分包括所得稅、貨物和勞務稅、財產稅和其他稅四類。精選《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八個法律檔案作為主體法,總結歸納操作過程中的實際套用問題,並為之製作適用指引,指明解決問題的具體法律依據。第二部分稅收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為主體法,收錄稅務登記、稅收減免、稅收執法、納稅擔保等方面的十一個法律檔案。

由於篇幅所限,《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沒有將相關法律檔案全部收錄。例如《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條涉及抵稅財物拍賣、變賣,但《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並沒有收錄《抵稅財物拍賣、變賣試行辦法》。類似的情形《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儘量在腳註中註明,讀者可以根據腳註中檔案公布日期和文號查閱相關法律。此外,《辦理工傷事故案件法律依據》還附錄了《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扣繳申報表》等法律文書格式,供讀者參考使用。出版說明

我社自2002年開始推出的“辦案依據叢書”在廣大讀者中產生了良好的反響,受到了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專業法律工作者,以及普通公民、高校師生的好評。此次,我社以法律法規立、改、廢的最新進程和法規編纂技術方面新的成果為基礎,全新推出“新辦案依據叢書”,以期滿足當前讀者對法律工具書越來越高的要求。

“新辦案依據叢書”吸收了法規編纂的新技術並有所創新,同時也借鑑了圖書出版市場越來越個性化的趨勢,力圖體現三大特點:

一、簡約。本叢書通過“主體法條文及適用指引+配套法律依據”的結構,貫徹“精深加工,形式簡明”的法規編纂理念,將複雜的法律體系化繁為簡,努力使每一本書都做到編排簡約、一目了然。

二、容易掌握,使用方便。各個分冊的“主體法條文及適用指引”部分向讀者提供了掌握相關法律領域總體狀況的線索,同時提供了大量具體適用問題的檢索指南。“配套法律依據”相應地收錄了各個檔案。當然,由於篇幅有限,我們沒有收錄全部相關檔案,但通過一些技術處理,我們儘量在有限的腳註當中說明了相關信息。

三、個性化。叢書分冊的設計充分考慮到讀者閱讀習慣的多樣性,多以熱點法律問題為線索,允許內容交叉但突出個性,價位適中,力求使讀者擁有更大的選擇空間。

目錄

第一部分 《工傷保險條例》條文及適用指引

工傷保險條例(2003年4月27日)

第二部分 配套法律依據

(一)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07年6月29日)

《工傷保險條例》宣傳提綱(2003年11月13日)

關於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4年11月1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處理工傷爭議有關問題的復函(1996年2月13日)

(二)工傷保險適用範圍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6月1日)

關於鐵路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11月3日)

關於做好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2005年11月30日)

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年12月29日)

關於做好建築施工企業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

(三)工傷保險基金管理及業務流程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年1月22日)

社會保險基金行政監督辦法(2001年5月18日)

社會保險稽核辦法(2003年2月27日)

關於工傷保險費率問題的通知(2003年10月29日)

工傷保險經辦業務管理規程(試行)(2004年6月17日)

關於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定管理工作的通知(2007年2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2000年2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拖欠社會保險基金糾紛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覆(1998年3月25日)

(四)事故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2007年4月9日)

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2002年3月28日)

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分類管理辦法(2006年7月27日)

(五)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辦法(2003年9月23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司機工傷認定問題的復函(1996年12月30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不作工傷處理的復函(1994年6月3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企業招工考核吋發生傷亡事故問題的批覆(1995年7月5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在工作時間發病是否可比照工傷處理的復函(1996年7月11日)

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工傷確認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1997年6月6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違章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的請示》的復函(2004年12月28日)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關於發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工傷申請期限如何確認問題的請示》的復函(2006年6月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工傷認定法律適用的請示的答覆(2001年6月15日)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2002年3月28日)

職業病目錄(2002年4月18日)

衛生部關於對異地職業病診斷有關問題的批覆(2003年10月17日)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鑑定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年7月18日)

衛生部關於職業病診斷有關問題的批覆(2005年4月4日)

(六)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2006年11月2日)

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標準(試行)(2002年4月5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新舊勞動能力鑑定標準銜接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2007年3月6日)

(七)工傷待遇與賠償

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2003年9月23日)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2003年9月23日)

最低工資規定(2004年1月20日)

勞動部辦公廳關於外派船員傷亡善後處理問題的復函(1994年8月31日)

人事部關於外派勞務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問題的復函(1996年12月5日)

關於在國內發生並由外方支付賠償的工傷事故待遇處理問題的復函(1998年2月17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對一至四級“老工傷”人員在二○○四年一月一日後死亡是否享受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問題的復函(2005年12月1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鄭立本與青島市建築安裝工程公司追索賠償金糾紛一案的復函(1993年7月13日)

(八)工傷保險爭議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4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年8月14日)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2004年11月1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複議辦法(1999年11月23日)

附錄

工傷認定申請表

勞動能力鑑定、確認申請表

勞動爭議調解申請書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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