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遞歸原理

超限遞歸原理(principle of transfinite recur- sion)自然數上的遞歸原理在無窮集合上的推廣. 是集合論中構造新的概念或對象的一種方法。

定義

超限遞歸原理(principle of transfinite recur- sion)自然數上的遞歸原理在無窮集合上的推廣. 是集合論中構造新的概念或對象的一種方法.集合論中的超限遞歸原理有多種形式.最一般的形式為良基關係上的超限遞歸原理.設R為集合(或類)A 上的一個良基關係,超限遞歸原理是指,對任何AX Y到Y上的函式F,存在惟一的函式G ; A}V,使得 VxE A}G(x)=F(x,G卜segK(x川,這裡segR (x) _ {y}yRx八yEA},G卜segHx ={EG}zE segR(x)}.如果R為A上的良序關係,則上列結論稱為良序關係上的超限遞歸原理.若A為序數,R 為“任”關係,則上列結論稱為序數上的超限遞歸原理.德國數學家康托爾(Cantor, G. (F. P. ))早在 1897年就已經提出了良序集合上的超限遞歸原理的基本思想,1923年至1928年間,美籍匈牙利數學家馮·諾伊曼(von Neumann, J.)給出了該定理的嚴格表述.1955年,波蘭學者塔爾斯基(Tarski , A.) 和蒙太古(Montagne , R.)將這一原理推廣到良基關係上.超窮遞歸原理的基本思想是:在定義某個集合論對象時,可按某種層次性,用低層次已定義的項來定義更高層次的項.這種定義集合論對象的方法稱為超限歸納定義,它是集合論中定義新對象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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