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機構簡介 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豐縣人民政府的辦事機構,核定行政編制34名,行政附屬編制16名。 近幾年來,豐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連年在縣機關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先進單位,2002年獲創建江蘇省文明城市先進集體,2003年獲得“好班子”稱號,從2002年到2007年,連續6年獲徐州市信息工作一等獎,2005、2006、2007年度均榮獲豐縣經濟與社會發展工作目標綜合考核黨群部門二等獎,連續3年被評為機關作風建設先進單位。

主要職責

按照豐政辦發(2002)50號檔案規定,縣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及以縣政府名義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舉辦的重大活動的組織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會務、起草文稿和開展政務活動,保證縣政府機關和縣政府領導工作正常運轉。

(二)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和縣長辦公會議議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指示的督查落實工作,確保政令暢通。

(三)負責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檔案、電報。辦理中央、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傳送給縣政府的文電。

(四)負責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請示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之間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負責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對國務院、省市政府的檔案、指示、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重要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向縣政府報告。

(八)負責市縣人大和政協交給縣政府的建議和提案的辦理工作。

(九)組織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準確及時地向縣政府領導和上級政府報告信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負責來信來訪和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鎮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統一刻制頒發各鎮人民政府及縣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的印章。

(十二)負責縣政府機關行政管理和縣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後勤服務工作。

(十三)負責做好與縣政府辦公室合署辦公部門和歸口辦公室管理部門的管理工作;做好無線電管理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四)負責做好縣政府辦公室日常工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按照豐政辦發(2002)50號檔案規定,縣政府辦公室設10個職能科室 。

秘書科:

1、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電報的擬草、審核工作,對縣政府辦公室上報下達的檔案、電報嚴把政策關、文字關、質量關;

2、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各類工作會議等重要會議的會務籌備安排工作;

3、負責機要、保密、公文收發傳遞、文書整理和檔案管理工作,保管和使用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

4、負責來訪接待工作和人民來信的收轉辦工作;

5、負責縣政府重要工作活動情況的收集、整理工作;

6、負責通訊、收發、列印、公務服務工作;

7、負責值班和應急管理工作;

8、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科:

1、負責起草全縣性會議、綜合性會議縣長工作報告;負責起草縣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綜合報告和向省、市政府的工作報告;

2、負責起草縣長、副縣長的部分講話稿及文稿;

3、負責起草、審核把關部分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檔案;

4、負責縣長、副縣長的重要政務活動安排,以及日常工作的匯總、辦理和督辦,並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5、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的記錄和會議紀要的整理工作;

6、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科:

1、負責收集、處理、反饋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各方面信息情況,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省、市政府和縣政府領導報送政務信息,迅速報告全縣政府工作的重大信息情況和各類突發事件信息,為縣政府領導提供科學的信息服務;

2、負責指導全縣政府系統信息工作,培訓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鎮人民政府的政務信息工作人員,編髮《豐縣政務信息》和《專報信息》,及時、準確、全面反映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新情況、新經驗、新問題;

3、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按照“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及時全面公開政府有關信息;

4、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研科:

1、負責全縣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多方面情況的調查研究工作,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反映情況,研究問題,提出解決建議和意見,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充分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2、負責編輯《政務通訊》;

3、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督查科:

1、負責上級政府交辦的督查事項的督查落實和反饋工作;

2、負責縣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縣政府領導重要指示落實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縣政府全年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和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重點工程及實事項目進展情況的督查工作;

3、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和督查工作;

4、負責編輯《豐縣政務督查》;

5、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科:

1、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院內各單位的用電、用水服務工作;

2、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辦公及住宿用房的建設管理和服務工作;

3、負責縣政府辦公室駕駛員管理及車輛管理工作;

4、負責縣委禮堂、政府報告廳及機關公物的管理工作;

5、負責劃分清潔區、督促檢查各衛生區清潔情況,負責大院的綠化美化淨化工作;

6、負責與委派會計室的協調,共同做好縣政府辦公室的財務管理工作;

7、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科:

1、負責縣委、縣政府機關院內的安全保衛和門衛的管理工作,督促檢查各單位防盜、防火、防災害事故等制度落實情況,確保縣委、縣政府機關的安全;

2、負責與信訪、公安等部門協調配合,及時處理集體上訪、突發事件,維護機關大院內正常的工作秩序;

3、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外事接待科:

1、負責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方面的接待服務工作;

2、負責全縣出國人員出國手續辦理等方面情況蒐集整理、審查把關、文稿起草、工作聯繫與協調服務工作;

3、負責境外、國外來賓的接待服務工作;

4、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無線電管理科:

1、負責無線電管理方面的規劃方案的擬訂和組織實施,負責無線電管理方面的文搞起草、工作聯繫與協調服務工作;

2、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貿科:

1、負責商業、糧食、供銷、物資、財政、國稅、地稅、會計事務管理、工商、金融、保險、鹽業、菸草等方面的情況收集整理、文稿起草、信息督查、工作聯繫與協調、服務;

2、做好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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