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談判組

同年開始,警察談判組亦主動到訪公共服務單位,例如學校,為教師及職員提供危險處理訓練。 此外,談判組亦會與其他的反恐怖活動單位進行聯合演習,以提升人員的應變能力。 自2003年開始至2012年,警察談判組第6次為到公安部各單位舉辦反恐應急談判人員培訓班。

簡介

成立初期負責反恐,1985年開始,其主要責任為處理挾持人質、絕困及企圖自殺案件,2005年起協助處理大型公眾活動的協調事務。2010年,警察談判組出動了81次(當中70%為企圖自殺案件),其平均成功率高達80%。世界多國警察經常邀請警察談判組遠赴海外擔任授課主管以及派員來到香港共同接受訓練,包括澳門、英國蘇格蘭和紐西蘭等,以警察談判組作為首選標準機構。

組織

警察談判組由一名警司出任主管,下設兩名副主管,共有81名人員,分為4支小隊,屬於常規職務以外的志願崗位,人員需要每兩周維持24小時候命,不斷輪替,奉召處理突發事件。談判組有下屬組別,包括專業訓練小組(英文:Professional Training Team,縮寫:PTT),根據國際經驗及社會的轉變,重新整理及修訂年度的課程內容,以理論性及實用性為本,務求令人員全面掌握到綜合談判技巧;以及於2010年,成立的研究及發展小組,專門研究國內及海外的案例,分析針對不同人的遊說技巧,以及研究其自殺原因等,為其知識以及技巧進行更新、檢討以及分析,用以最佳化談判組的處理危機能力。

歷史

1974年5月,香港發生寶生銀行解款車械劫案,時宜正值香港經濟起飛年代,警察隊瞻望到及後有可能面對更多雷同事件,希望以非武力的形式解決,隨即參考英國當局,於翌年成立警察談判組。
於2011年,警察談判組獲得公務員事務局頒授該年度的新增類別“危機 / 突發事件支援服務獎”金獎。同年開始,警察談判組亦主動到訪公共服務單位,例如學校,為教師及職員提供危險處理訓練。警察談判組亦有向醫院單位,為醫護人員提供危機處理及談判技巧工作坊,以讓醫護人員認知處理病人家屬因喪親而可能出現的危險性行為及處理其他危機的意識與談判技巧。此外,警察談判組亦擬定與香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香港賽馬會防止自殺研究中心合作,研究加強於防止自殺方向,防範悲劇發生。
繼於2008年及2010年成功合作舉辦校園自殺危機講座及聯合編制《校園危機談判建議》後,警察談判組與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於2012年3月下旬再度合作,為500多名中學校長、訓導主任、學校社會工作者及約50名警察學校聯絡主任舉辦校園危機處理講座。長達3小時的講座內容涵蓋時下香港青少年自殺的現像解說、談判技巧分享、模擬危機處理場景討論及校園自殺危機中警察與學校協作的機制介紹。

遴選

投考加入的人員必須先通過為期一整天的遴選,包括即席演講、試練、筆試以及面試4個環節,以作全面測試投考人員於受到非常壓力並且在惡劣情況下執行職務的心理素質以及綜合能力。即席演講及筆試環節,用以重點測試投考人員的溝通和解決問題的技巧和能力。隨著近年遊說對象多了為大陸人,能夠流利講國語以至外語者,可以獲得優先的考慮。遴選過程非常嚴謹,於2009年的召募中,有50名人員投考,最終只有15名能夠成功通過遴選。於2011年的一次召募中,有幾百名名投考人,最終只有10多人能夠成功通過遴選。
此外,正式的警察談判組人員於一年內的出勤時數不能夠少於40小時,否則不能獲得確認於下年度繼續執勤。

訓練

成功通過遴選程式的人員須返回香港警察學院留宿,接受為期2周的密集式訓練(危機談判課程,英文:Crisis Negotiation Course,縮寫:CNC),課程設計揉合最新穎的海外經驗,同時配以香港特色的要素,務求使人員能夠全面掌握綜合性的談判技巧。訓練課程包括反恐、脅持人質、自困及絕困、企圖自殺、壓力管理及公眾活動處理技巧等等。日間用作課堂理論、講解,黃昏至凌晨為實務演練。此外,體能亦在訓練之內,以應付在惡劣環境下執勤時,長時間的精神消耗以及體能磨鍊。
人員通過考核後,會被編進實習期,期間候命執勤,通過半年的實習期,方為完成整個基礎訓練。人員及後亦須定期接受深造課程以及訓練,包括赴海外 (包括英國及美國聯邦警察特種警察部隊等) 接受相關的危機談判訓練等等。此外,談判組亦會與其他的反恐怖活動單位進行聯合演習,以提升人員的應變能力。人員亦會參加國際反恐談判研討會及海外相關部門所舉辦的訓練。
警察談判組除了訓練香港警務人員外,亦會為到香港其他紀律部隊(如懲教署),以至香港外人員提供訓練,包括新加坡警察部隊、中國公安部反恐怖局、廣州市公安局反恐支隊及澳門司法警察局等。自2003年開始至2012年,警察談判組第6次為到公安部各單位舉辦反恐應急談判人員培訓班。此外,警務處的部門諸如機場特警組、特別任務連及心理服務科等亦會派員出席觀摩,以及參與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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