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縣糧食局

(四)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市、縣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工作。 (六)編制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計畫;指導全縣糧食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基本信息

一、職責調整

(一)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完善糧食儲備體系,健全糧食監測預警體系和應急機制,加強糧食購銷和市級縣級儲備糧管理工作,提高糧食供應的保障能力。
(二)加強糧食監督檢查和社會糧食流通統計與供需平衡調查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糧食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規章草案;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擬訂全縣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糧食監測和應急責任,負責糧食市場監測工作,擬訂全縣糧食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
(三)依法實施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維護糧食流通秩序;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四)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貫徹執行糧食準入制度,負責糧食收購資格的許可工作;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和糧食儲存、運輸的技術規範;負責糧食行業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全縣糧食流通統計與供需平衡調查工作。
(五)負責市、縣級儲備糧的行政管理工作。按照市上分配的市級儲備指標和縣級儲備規模,提出儲備布局建議,擬定收購、保管、輪換計畫,並督促實施;監督檢查市、縣級儲備糧的庫存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
(六)編制糧食流通及倉儲、加工設施的建設計畫;指導全縣糧食系統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七)配合市上做好災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的糧食供應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縣糧食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維穩、接待、機關安全保衛、計畫生育、黨建、精神文明、工會、婦聯等工作;負責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負責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預算和財務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糧食行業的財務工作;審核、匯總全縣糧食國有企業的財務會計統計報表。
(二)勞資綜合科
負責糧食改革發展目標及方案,負責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員調配、企業領導的任免,負責幹部職工的教育培訓和職稱評定報批工作,負責機關、企業離退休人員及其它人員的福利待遇報批,負責勞動協調勞動保障工作,負責系統安全生產、安全保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員工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和供需平衡調查工作;負責縣上有關統計業務工作;指導糧食財務掛帳的清理和消化工作,監督檢查掛帳停息政策的貫徹執行;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增收節支工作,負責全系統的審計工作,配合做好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
(三)監督檢查科
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收儲、輪換儲備糧的建議,指導協調糧食購銷和產銷合作;按照市上下達的儲備規模,擬定儲備布局和收購、輪換、銷售計畫,組織實施儲備糧輪換工作;負責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的實施工作,負責全縣糧食收購資格的許可工作;負責全縣糧油食品放心工程的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糧食監督預警和應急工作,制定糧食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糧食企業的糧食安全,指導、檢查糧油食品市場管理工作,維護糧油食品安全;配合落實災區和貧困缺糧地區糧食供應工作。負責糧油網點的改造、建設和管理工作。
機關黨的機構按照黨章規定設定。
紀檢、監察機構按照有關規定設定。

四、人員編制

縣糧食局事業編制1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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