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馬尼拉男子強姦親生女兒事件

基本信息

據報導,菲律賓首都馬尼拉一家抗訴法院日前做出判決,判處一名曾強姦自己親生女兒長達一年時間的禽獸父親1.44萬年監禁。 2006年3月,菲律賓一家地方法院曾判處那名摩托計程車司機死刑,原因是他趁著妻子前往中國香港打工的一年多時間裡,對年僅十來歲的女兒實施了360次強姦行為。當年6月,菲律賓廢除了死刑。今年9月8日,馬尼拉一家抗訴法院再次審理了此案,該抗訴法院認為那名男子的犯罪事實清楚,決定對他所犯下的每一項強姦罪行判處40年監禁,這是菲律賓法律目前對強姦犯的最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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