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

其中稅收收入2.40億元,增長72.01%。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北高稅務所。

機構概況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前身為莆田縣地方稅務局)。2002年5月區劃調整以來,下轄徵收、鎮海、拱辰、西天尾、新度、黃石等6個分局和北高1個稅務所。現有幹部職工73人,其中:中共黨員56人占73.68%;大專文化以上67人占88%;本科以上學歷50人占68%。管轄全區6個鄉鎮(街)各類型納稅戶及企事業單位4190戶。
幾年來,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秉承“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治局方針,以人性化管理為綱,制度化約束為目,規範化執法為本,營造了“團結、奉獻、求實、進取”的工作格局,以一流的素質、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務、一流的業績贏得了納稅人和社會各界的廣泛讚譽,推動了荔城地稅事業又好又快發展。
隊伍建設碩果纍纍
近年來,全區地稅系統先後獲得1個“省級文明單位”、2個“省級青年文明號”、1個“省級巾幗文明示範崗”稱號。另外,還湧現出全市勞動模範獲得者1名、全省地稅系統先進工作者1名等一批先進個人。2004-2005年度平安建設工作被區委、區政府評為先進單位。政風行風評議工作連續三年名列全區參評單位前三名,2006年名列全區32個參評單位第一名。2007年9月份順利通過省級文明單位的屆中複查,連續三屆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稱號。2011年區局順利完成了“1+2+X”征管模式改革和業務深度整合以及黃石分局、北高稅務所回遷綜合辦公,還創建了三級平安單位,順利通過第十屆省級文明單位複查,獲得了莆田市創新農村工作機制先進單位和福建省“工人先鋒號”稱號,全年有1人提任縣(區)局副局長、1人提任副主任科員,2人分別獲福建省“優秀職工之友”、全市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稱號,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組織收入持續增長
2006年至2010年,五年來,我局始終堅定抓收入的信心, 在金融危機和稅收收入連年高增長帶來高基數壓力的形勢下,實現了稅費收入的快速增 長。我們重視抓好每個月的收入分析工作, 按月按季分解收入任務,實行逐級考核、定期通報,有效調動全局抓組織收入的積極性。在組織收入上,緊緊盯住重點稅源重點稅種不放鬆。在稅種管征上,把管征的重點落實在房地產、建安、金融保險等行業上。2006年全區共組織各項收入1.35億元, 增長38.33%。其中稅收收入1.39億元,增長39.58%。2007年組織各項收入3.04億元, 增長63.28%。其中稅收收入2.40億元,增長72.01%。2008年組織各項收入4.85億元,增長59.4%。其中稅收收入3.99億元,增長66.42%。2009年組織各項收入6.83億元,增長40.94%。其中稅收5.15億元,增長29%。2010 年截至11月份已組織各項收入8.89億元,增收2.66億元,增長42.7%。其中稅收7.06億元,同比增收2.16億元,增長44%,提前80天完成全年收入任務;政府口徑收入7.61億元,同比增收2.31億元,增長43.42%,提前 67 天完成區政府下達年度收入計畫。各項收入和稅收收入平均年增長48.51% 和50.47%。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費徵收也平穩增長,“兩費”五年平均增長26.04%和10.83%。各項收入任務每年都提前超額完成省、市局和區政府下達的計畫指標。 全區地稅系統效能績效考評和績效評估辦法日益完善,自動化績效考評軟體不斷改進和提升,分別被區政府指定為區直單位績效考評示範單位和省局績效評估試點單位。政務公開和效能創新活動等工作都受到上級的好評和推廣。2002年全市機關效能建設工作在我局召開現場會,我局在會上做了題為《完善機關績效考評機制、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經驗介紹,得到省監察廳曾元益副廳長和莆田市常務副市長蔡爾申等與會領導的肯定。2003年被市地稅局評為“機關效能建設先進單位”。2007年被荔城區政府評為“推行辦事公開先進單位”。全區地稅系統紮實開展糾風工作,在每年的行風評議中均名列前三名,分別被荔城區政府和市地稅局授予“民主評議行風先進單位”稱號,整個系統的行風建設走在全區的前列。2011年區局順利完成了“1+2+X”征管模式改革和業務深度整合以及黃石分局、北高稅務所回遷綜合辦公,還創建了三級平安單位,順利通過第十屆省級文明單位複查,獲得了莆田市創新農村工作機制先進單位和福建省“工人先鋒號”稱號,全年有1人提任縣(區)局副局長、1人提任副主任科員,2人分別獲福建省“優秀職工之友”、全市優秀企業和優秀企業思想政治工作者稱號,為促進地方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區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區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區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區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工作職責:
負責本區地稅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三)監察室工作職責: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地稅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四)計畫財務股工作職責: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區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基層各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區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五)稅政管理股工作職責: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附加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六)征管法規股工作職責: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區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規費股工作職責: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信息技術股工作職責:
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以上內設機構規格為正股級。

下轄稅務分局(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鎮海管理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拱辰管理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西天尾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新度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黃石分局;
莆田市荔城區地方稅務局北高稅務所。
以上機構規格分局為副科級;稅務所為正股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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