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縣司法局

單位簡介

芷江侗族自治縣司法局,通訊地址:芷江侗族自治縣凱鏇路127號
芷江侗族自治縣司法局於1980年2月成立,行使政府司法行政管理職能,內設機構:紀檢監察室、政工室、辦公室、基層股、法制宣傳教育股、政策法規股、公證律師管理股、社區矯正股。設有二級機構:法援中心1個、鄉鎮司法所9個,鄉鎮司法辦公室19個。管理機構:律師事務所2個,法律服務所2個,司法鑑定中心1個。現有行政編制19人,專職司法助理員編制29人,事業編制3人,在職人員55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編制全縣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法律、法規、規章的執行情況,指導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工作。
(三)指導監督執行刑罰、改造罪犯的工作。
(四)制定全縣法制宣傳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各鄉鎮、各行業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律師、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負責全縣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和組織工作。
(六)指導監督公證業務活動,管理公證機構。
(七)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組織調處跨縣市的民間糾紛,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九)指導縣法學會、律師協會和公證員協會工作;管理全縣法律專業電大函大工作站;指導全縣法學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和全縣培訓工作。
(十)指導社區矯正工作。
(十一)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二)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本系統的警務工作。
(十三)指導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計畫財務及車輛、服裝等物質裝備和國有資產。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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