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陶石簣

《與陶石簣》是一篇古文,作者是明代李贄。

作品原文

善與惡對,猶陰與陽對,剛與柔對,男與女對。蓋有兩則有對,既有兩矣,其勢不得不立虛假之名以分別之,如張三、李四之類是也。若謂張三是人而李四非人,可歟?
不但是也,均此一人也,初生有乳名,稍長有正名,既冠而字,有別號,是一人而三四名稱之矣。然稱其名則以為犯諱,故長者鹹諱其名而稱字,同輩則以字為嫌而稱號,是以號為非名也。若以為非名,則不特號為非名,字亦非名,諱亦非名。自此人初生,未嘗有名字夾帶將來也,胡為乎而有許多名,又胡為乎而有可名與不可名之別也?若直曰名而已,則諱固名也,字亦名也,號亦名也,與此人原不相干也,又胡為而諱,胡為而不諱也?甚矣!世人之迷也。

作者簡介

李贄(1527年~1602年),明代思想家、文學家,泰州學派的一代宗師。原姓林,名載贄,後改姓李,名贅,號宏甫,又號卓吾,又別號溫陵曙上等。泉州晉江(今屬福建)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舉人,不應會試。歷任共城知縣、國子監博士,萬曆中為姚安知府。旋棄官,寄寓黃安、麻城。在麻城講學時,從者數千人,中雜婦女,晚年往來南北兩京等地,被誣,下獄,死在獄中。著有《焚書》《續焚書》《藏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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