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殘星巴克

2014年2月7日,在洛杉磯新開了家咖啡店。這在洛杉磯本來不算什麼新聞,只不過這家咖啡店就是“翻版星巴克”,里里外外長得一模一樣,唯一不同的是店名——他們叫“腦殘星巴克(Dumb Starbucks Coffee)” 。該店開業後迅速走紅。雖然咖啡很爛,但還是引來無數顧客排長隊。

該咖啡廳坐落於洛杉磯某不知名購物中心拐角處,出於加拿大喜劇演員內森·菲爾德(Nathan Fielder)的創意。他也是這家“腦殘星巴客”的店主,咖啡廳採用和星巴克完全相同的裝修風格,只不過所有咖啡多了“腦殘”的字樣,如“腦殘冰咖啡”,“腦殘白朱古力摩卡咖啡”等等。慕名而來的顧客不計其數,還有很多人給招牌拍照。
但是這么赤裸裸地抄襲不怕被星巴克告嗎?不怕,因為有美國的戲仿法(Parody law)罩著他們。
店主表示他們可不是山寨。“雖然吧,我們是個正常經營的咖啡店,不過出於法
律原因,‘腦殘星巴克’應該被歸類為一件‘模仿諷刺藝術品’。所以呢,以法律眼光來看,‘咖啡店’其實是一個藝術展覽,你們買的這些‘咖啡’都是‘藝術作品’。但這些都是律師該操心的事兒。你們就安心享用美味的咖啡吧!”
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洛杉磯電視台稱,他們這是鑽了“戲仿法”的空子。
“腦殘星巴克”的咖啡也沒那么好喝。顧客在接受採訪時評價“腦殘星巴克”的拿鐵道:“它味道挺糟糕的。”但生意還不錯,有時候顧客甚至需要排一個小時的隊。儘管咖啡口味不敢恭維,但小費罐依然被塞的滿滿當當。
網友在推特上號召稱:“去試試‘腦殘星巴克’的咖啡吧,在‘腦殘’的律師來之前。”
星巴克於2014年2月10日發表聲明稱其與“腦殘星巴克”沒有任何關係。星巴克發言人勞雷爾·哈珀(Laurel Harper )表示“儘管我們欣賞這種幽默,但是他們不能使用我們受法律保護的商標。”並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但是“戲仿法”允許對知名商標的“合理使用”和“模仿”,所以是否侵權有待商榷。
而這家“腦殘”星巴克的店主--菲爾德目前在美國喜劇中心頻道擔任主持人,而就在店主身份曝光的2014年2月10日,美國《洛杉磯時報》報導,這家“腦殘”星巴克因未獲衛生許可在開業3天后被勒令停業。

菲爾德當天在店門外舉行新聞發布會,告知顧客關門停業。他身穿綠色圍裙,上有山寨星巴克的標識。門外,數以十計的顧客仍然正排隊等候飲品。
菲爾德當日也承認,他一直想做點小生意,而利用星巴克的名號確實令他的咖啡店起點變高。
菲爾德說他希望能在紐約布魯克林有家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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