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慶

胡振慶,男,浙江寧波地區著名傳道人,為基督被囚之徒。

1918年5月,胡振慶出生於浙江鎮海郭巨鎮的一個基督徒之家。祖父原是鎮中城隍廟的聚首(佛事領頭人);父親胡聿忠靠織布為生。當英國女傳教士郭傳誠把福音帶到郭巨鎮時,胡聿忠成為第一個信主的人。之後他不顧父親的反對,把福音傳給自己的兄弟們和親戚,不久全家人都成為基督徒,老祖父臨終前也接受了基督。這樣胡家就成為郭巨鎮接受基督教信仰的第一個家族,此後教會在胡家大院建立起來,胡聿忠和他二哥成為教會的長老。

胡振慶從小就和家人一起去教堂聚會,跟父母一起禱告,14歲時就養成晨更禱告的習慣。1935年17歲時,在上虞田湖村的一次奮興會上,他被聖靈充滿,真誠認罪悔改,並決志奉獻自己的一生。同年11月他父親去世。

從1936年起,胡振慶就開始傳道。23歲時和張愛靈結婚,妻子也是一個傳道人的女兒,二人志同道合。1948年,胡振慶變賣了土地田產,開始走村串戶傳福音。1949年之後,西方傳教士撤離,農村教會缺少傳道人。胡振慶不僅擔負起本地教會的責任,還先後到鎮海的北侖,舟山的桃花島等地傳福音,建立教會。許多人因他所傳的福音,生活發生了改變。拜偶像的不再拜了,賭錢的不再賭了,許多窮苦人都從他得到幫助。

在1955年肅反運動中,胡振慶因拒絕參加"三自"而被捕。1956年1月,以"破壞三自運動,私立家庭聚會"的罪名被判刑7年,押送到內蒙古服刑。但57年3月執法機關撤銷原判,他被無罪釋放回家。獲釋後他又四處奔波,看望教會和弟兄姊妹,堅固他們的信心。故一年後,即1958年1月再次被捕,又被判刑7年,押往浙江富春江勞改;後轉到喬湖勞改農場。因在獄中,在勞改期間仍然堅持信仰,堅持禱告,被以"繼續進行反革命活動"罪名加刑5年。1968年又轉到衢州勞改場。1969年7月23日刑滿釋放回家。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經常被批鬥、遊街,受到殘酷摧殘。

1973年,因胡振慶因看望弟兄姊妹再次以"從事反革命活動"被捕,這是他第三次被囚。先被關在沉家門監獄,後在鎮海看守所關了3年多,最後以"屢教不改,搞反革命宗教"罪名被判處15年徒刑,此時他已58歲,在衢州勞改農場服刑。這次被囚期間,他的妻子張愛靈於1974年7月在逼迫與病痛中死去。直到1980年3月7日,因其病重被釋放,此時他62歲。在漫長的牢獄生涯中,他竟作了500多首詩歌。

獲釋後,胡振慶又繼續為教會福音事工勞碌奔波,起初其活動範圍主要在寧波地區及附近海島。不久即擴展到內陸地區,到過浙江、安徽等許多地方,常常乘船顛簸往返于海島之間。這樣工作整整15年,直到力盡方休。1995年2月7日,胡振慶身患重病逝世於鎮海姜桐岙,年77歲。他的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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