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簡稱NSC)是由美國總統主持的最高級別的國家安全及外交事務決策委員會。該委員會在1947年依據《國家安全保障法》(National Security Act of 1947)設立。委員會自成立以來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總統處理外交及安全事務並制定相關政策。

簡介

小布希總統與國家安全團隊在白宮開會,2006年7月5日小布希總統與國家安全團隊在白宮開會,2006年7月5日

美國國家安全委員會根據《國家安全保障法》成立於1947年,當時美國蘇聯在全球範圍的冷戰態勢已經逐漸醞釀成形,美蘇兩國關係日趨緊張。在這種背景下,時任美國政策制定者認為單憑外交努力已經無法有效牽制蘇聯,故創設國家安全委員會用以協調軍隊(包括海、陸、空以及海軍陸戰隊)及國內情報及國家安全機構,制定統一的外交安全政策。近年來該委員會的決策過程中的形式主義的部分(如會議時間、地點、參與者等)越來越淡化,但在美國國家安全與外交決策中的地位卻越來越重要。

成立

1947年初,杜魯門總統向國會提交了一份草案,建議成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國家安全資源局、中央情報局作為國家安全的主要協調機構。1947年7月25日,美國國會的正式檔案中出現了“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提法。7月26日,杜魯門總統將其簽署為法律,即1947年的《國家安全法》正式出台。

美國據此成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有7名主要成員,包括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陸海空三個軍種的部長、國家安全資源局局長。

成立於1947年的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一個龐大而臃腫的機構,裡面的成員太多,意見太多,不利於形成決議。海軍部長福里斯特對於國防部長這一職務不太滿意,因為他無法領導三軍部長。而軍方對服務於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聯合參謀班子規模太小也不滿意。這些矛盾都促使杜魯門總統對1947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進行修改。

1949年國會通過對《國家安全法》的修正案後,國家安全委員會減少了三軍軍種的部長和國家安全資源局局長,但是增加了副總統,並把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中央情報局局長作為法定顧問。從此,美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人員構成和基本功能基本固定下來。

自成立以來,歷屆總統大多很倚重,特別是處理重大危機時,常要召開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實際上成為美國政府討論和研究重大戰略決策的核心組織。由總統任委員會主席,其成員有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部長、財政部部長、緊急準備局局長、中央情報局局長、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及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日常事務由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主管。

職責

主要職責是:統一有關美國國家內政、軍事和外交政策,向總統提出建議。但不是決策機構,不能制訂政策,只是總統有關安全政策的統籌、協調、參謀機構,是與國務卿密切合作協助總統制訂長期對外政策的思想庫,是為總統提供有效軍事安排的事務機構。在國家安全委員會會上達成的意見,須經總統採納,才成為政策。

成員

委員會主席:美國總統
正式成員:副總統、國務卿、國防部長
軍事顧問: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
情報顧問:國家情報總監
定期參與成員:白宮幕僚長、國家安全顧問等
追加參與成員:財政部長、法務部長、國土安全部部長、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行政管理和預算局局長等(臨時成員,根據會議內容名單發生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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