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7月以前採用五級超額累進稅率,最低稅率為15%,最高稅率為46%; 1987年7月以後改為15%、25%、34%三級超額累進稅率。聯邦公司所得稅採取申報清繳辦法徵收,納稅人可以自行選定納稅年度申報納稅。州公司所得稅一般只對公司在州內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徵稅,又稱“特許稅”,意即公司獲得在該州經營活動的許可,因而必須相應地向該州政府納稅。 州公司所得稅的具體稅率各州各不相同,但通常都採用單一比例稅率。由於美國聯邦公司所得稅和州公司所得稅互相獨立,因而會導致對同一稅源重複徵稅現象,為減少重複徵稅,在計算聯邦公司所得稅計稅依據時,一般允許扣除繳納的州公司所得稅,但這種做法並不能徹底消除重複徵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