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起草安全生產綜合性政策措施,擬訂安全生產計畫,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要問題。
二、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直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
三、承擔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級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四、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五、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監督檢查危險源監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七、負責組織全縣性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縣人民政府授權,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八、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九、負責綜合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監察工作,實施煤炭行業規範和標準,指導煤炭企業安全標準化、相關科技發展和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對煤炭建設項目提出意見,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和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
十、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一、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煤礦礦長安全資格除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監督和指導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計畫,指導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承擔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址

羅甸縣龍坪鎮河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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