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競選

網路科技一日千里,網路也逐漸成為政客拉票的競選戰場。網路競選指政客候選人,通過網路展開拉票拉攏選民的競選,如開設個人網站,在美國熱門的社交網站facebook、myspace上建立個人空間,在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上發表競選視頻。在總統大選中,歐巴馬運用了報刊雜誌、廣播電視以及網際網路多種方式來行銷自己。

競選方式

競選廣告

台灣《工商時報》報導,網路科技一日千里,也逐漸成為政客拉票的競選戰場,但美國佛羅里達州聖彼得斯堡市長選舉候選人華格曼(Scott Wagman)在Google、Facebook和Twitter等當紅網站刊登競選廣告,卻被佛州選委會判定違反選舉法,面臨罰款命運。華格曼不服裁決打算力爭到底,如果抗告成功,將為有意加強網路競選火力的候選人大開方便之門。
投入聖彼得斯堡市長選舉的華格曼,並未成立競選辦公室,而是在網路和社群網站刊登廣告打知名度。他的競選團隊向Google買廣告,只要使用者查找其它對手的名字,就會跳出華格曼競選網站的連結;而當使用者瀏覽社群網站Facebook時,也會彈出華格曼的競選廣告。

禁忌之地

然而佛州選委會指控華格曼未依法在Google和Facebook的廣告附上免責聲明,註明廣告由誰出資。順道一提,聯邦選舉法準許競選廣告免附免責聲明。
但華格曼競選總部辯稱,Google廣告內文的長度局限在70個字內,沒有足夠空間出示免責聲明。華格曼強調只要點擊廣告就會連上他的網站,即可看到符合選舉法要求的免責聲明。
佛州選委會建議華格曼只要付點罰金即可將此案了結,無須進入調查程式,但華格曼決定提出申訴力抗到底,若抗告不成,他恐面臨高達數千美元罰款。
華格曼表示,“如果佛州選委會的控訴成立的話,無異扼殺人人使用Google連結的權利。大多數人一遇疑難雜症上哪兒解惑?他們會求助Google,所以你限制使用Google的權利,形同限制言論自由,我們認為此舉不當。”
華格曼這位棄商從政的政壇菜鳥自投入選戰後,競選重心都放在網路上,與微型部落格推特(Twitter)的選民互動,和社群網站Facebook的潛在支持者搏感情,還將他的網址印在T恤上四處傳送。不過網友上查找引擎Google鍵入對手名字就會跳出華格曼競選廣告,這個點子其實出自其競選幕僚,卻將華格曼捲入麻煩。
按時代雜誌訪問廣告和政治專家後的結論,華格曼可能會成為全美首位因使用網路廣告而受罰的候選人。他的案例迅速引起佛州政壇密切注意,如果佛州選委會維持華格曼違法的判決,意味Google和推特成了候選人碰不得的禁地。對候選人來說,利用Facebook、TwitterGoogle AdWords這類時下最夯的網路科技,有助他們開拓廣大的潛在票源,現在卻有觸法的風險。
不過分析師認為,線上廣告未來會成為政治競選活動的重心,而華格曼與佛州選委會的爭議,將為政治人物如何刊登網路政治廣告樹立慣例。
2008年角逐美國總統大選的各方候選人,早就將網路廣告視為向選民自我推銷的利器,然而儘管全國或地方政治人物大幅增加數碼廣告預算,整體而言金額仍嫌小兒科。根據研究機構Borrell Associates的資料,2008年48億美元政治廣告支出當中,用於線上媒體僅2,000萬美元,而其中多數花在查找廣告。

主打網路行銷

在美國總統大選中,歐巴馬不僅打敗了財大氣粗的希拉蕊,也戰勝了動用公共財政經費競選的麥凱恩,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美國前總統柯林頓1992年選舉團隊的資深工作人員Rosenberg說:“歐巴馬是第一個在二十一世紀以網際網路為工具實施選戰的政治家,他用網路來組織支持者和開闢現代政治的新戰場。美國《紐約日報》評論說: “2008年,決定總統大選結果的關鍵因素不是誰更懂政治,而是誰更懂網路。”

事實的確如此,在總統大選中,歐巴馬運用了報刊雜誌、廣播電視以及網際網路多種方式來行銷自己,其中,網際網路投入雖少,卻是最主的行銷方式,做廣告、籌集資金、拉選票,他都充分運用了網路,最終完美地行銷了自己。

網路行銷是歐巴馬行銷自己的主要方法,也是企業做好行銷、開展電子商務的重要途經。據統計,2007年我國電子商務總額近六百億。企業即使不像歐巴馬以網路行銷為最主要銷售方式,卻也必須重視網路行銷在企業的銷售中舉足輕重的地位,企業更應該大力開展網路行銷,拓展電子商務。

網路平台

多個網路平台相結合

既然是一場行銷戰,廣告投入是少不了的。據國外媒體報導,歐巴馬在競選中投入在網路政治廣告上的支出占了美國今年所有網際網路政治廣告的50%,其中,google是他的主陣地,在谷歌上就投入了350萬美元。
為了確保在網路行銷中獲勝,歐巴馬特別聘請了Facebook創始人之一Chris Hughes。Chris Hughes可謂是專家級的人物,他在Facebook開設並經營著歐巴馬競選網站,這個競選網站人氣指數遠遠比“老麥”的競選網站要高得多,它為歐巴馬贏得了眾多追隨,在大選當日,更是功不可沒。

除了網路廣告與競選網站外,在facebook、Myspace、youtube等網站上還有歐巴馬的個人主頁、學說視頻、相關遊戲等,多個網路平台的運用是歐巴馬在網路行銷中獲勝的重要原因。

行銷中收穫與投入的把握
歐巴馬是美國史上第一位沒有動用競選資助金的總統,它的自籌款總額達6.2億美元,其中超過85%來自網際網路,且絕大部分是不足100美元的小額捐款。歐巴馬團隊在廣告宣傳上的花費約2.92億美元,其中電視廣告開支達2.5億美元,網路廣告約800萬美元。
從歐巴馬的籌款來源可以看出,歐巴馬絕大多數的支持都是來自網際網路的,無論是資金還是選票上,他被譽為美國第一網路總統。在網路行銷中,歐巴馬在收穫與投入方面把握得非常好,花少量的錢卻達到了最佳宣傳效果,這說明了網路行銷的廉價,也體現了歐巴馬高超的網路行銷技法。歐巴馬對網路行銷中收穫與投入的把握是最值得學習的地方,可以說,他做到了有投入就有收穫。

解禁會議

各黨代表就網路競選解禁召開首次會議

由日本朝野各黨代表組成的“網路競選解禁磋商會”4月23日上午在國會召開首次會議,定下了在本屆國會修改《公職選舉法》的目標,以便從今年夏季的參院選舉開始解禁網路競選活動。隨後各方在會上就具體事項展開了討論。
共有8個政黨參與了磋商,會議主席由民主黨參院政審會長櫻井充擔任。會議決定,各黨在5月10日前圍繞在多大範圍內放開對更新主頁、部落格、傳送郵件等活動的限制,以及允許政黨、候選人、地方議員等使用網路的範圍等提出各自的意見。
會議將根據各黨達成的共識對《公選法》進行修改。櫻井在會後對記者表示“現在到了匯總各黨意見的階段,朝解禁已經邁出了一大步”。現行的《公選法》規定,除法定傳單等之外,禁止散布文字或圖像,事實上禁止了在網上開展競選活動。

日本解禁

2010年解禁網路競選

據日本共同社2010年5月9日報導,日本從今夏參院選舉起對網路競選運動解禁的可能性日益增大。一向態度謹慎的自民黨轉換了方針,在4月的政黨磋商中,各黨就計畫修改《公職選舉法》這一目標達成了共識。關於解禁範圍及懲罰條例等問題,各黨將於本周內提出意見,加緊協調修改事宜。
本次焦點在於解禁範圍。執政之前,日本民主黨曾提出包括網頁、電子郵件及部落格等在內的“全面解禁”方案。然而以將在夏季改選的參院議員為主,民主黨內對“全面解禁”持謹慎態度者也為數不少。

參院選舉或成試金石
鑒於可能出現冒充候選人傳送惡意信件,或是隨意中傷競選對手的現象,某參院議員強調:“在網上弄不清楚對誰做了些什麼,我們可不想成為試驗品。”
基於此情況,日本民主黨相關人士指出:“本次更有望實施僅限於主頁更新等內容的‘部分解禁’。”
各黨為迎接“網路競選元年”加緊了準備進程,重點加強視頻宣傳,而即將到來的“全面解禁”亦被納入考慮之中。
日本民主黨於4月20日在微博開辦“民主NOW錄音室”,這是一個能與網民進行互動的節目。
該節目第二次播放日為4月27日,當天適逢檢察審查會認定民主黨幹事長小澤一郎“應當起訴”。觀眾發帖要求“談談小澤的事情”,而眾院議員玉木雄一郎則當即回應稱“應當解釋到民眾能夠接受為止”。該節目計畫今後邀請參院競選候選人作為嘉賓。
日本自民黨也從1月起將網頁更新成以視頻為主,啟用曾當過播音員的參院議員丸川珠代擔任主播,用電視新聞風格宣傳自民黨的活動。公明黨亦設定“熱點視頻”專欄,所有參院選舉候選人都使用微博宣傳每天的活動。

成功案例

歐巴馬的“網路競選”之戰

電台成就了羅斯福的“電台總統”形象,電視成就了甘迺迪的“電視總統”現象,網際網路是否會成就歐巴馬的“網路總統”現象呢?歐巴馬開設個人網站拉攏選民,在美國熱門的社交網站facebook、myspace上建立個人空間,在視頻分享網站youtube上發表競選視頻。

精彩觀點:
1、 王正鵬:他趕上了一個很好的利用新媒體的時代。新媒體對美國政治之後的影響,在這一屆美國總統選舉中已經顯現了。比如說去年他們對於YOUTUBE的現在理解,YOUTUBE已經搶奪了美國電視總統傳播的特權。
2、 欒軼玫:歐巴馬的網際網路政治形象則是很好地利用了平民心態,吻合了很平民、很草根的人們的心理。
3、 欒軼玫:如果政治家是為了爭取更多草根和年輕人的群體,他可能會採取的形象策略就是那部分人群喜好的“年輕、時尚、創新、突破”的形象策略。如果政治家們判斷網際網路是一個精英主導的戰場的話,那么他很可能採取另外一種策略。
4、 黃華:現在網路產生以後,我們的意見領袖可能就來自我們完全沒有聽說過的草根。只要他今天被推上了前台,他就是一個領袖,而傳統意義上的意見領袖沒有聲音出去,大家反而覺得你說的話沒有關注度。
5、 李北方:在網路時代就不一樣了,他的競爭對手說什麼,是不是比他的邏輯更清晰,素材更豐富,完全可以不管。網路在一定程度上接近閱讀的特性,會讓政治也變得越來越盲目。
6、 鄭治:網際網路最表層、最打動人的首先是情緒的媒體符號,下面這些理性的東西會包含在裡面。所以我們將越來越會看到這一種情況,所謂的政治觀點和政治的嚴肅性被消解了。實際上是現在有了網際網路“情緒的媒介”,因為有這樣一種情緒的媒介,政治也要利用這種情緒的媒介。
7、 李北方:我們在討論歐巴馬當選的可能性有多大。一定不要偏離一個大前提,他只是在藉助這個東西,而不是說網際網路一定能夠造就他。是時勢造就他。
8、 鄭治:現在明星在MYSPACE上面,我可以去訪問他,像去他家串門一樣。部落化就是這樣,雖然我們在地理上分隔得很遠,但是我們在網際網路上可以聚集在一起。歐巴馬的做法就貼近了這樣一種。他是在警示他,他把自己當成了村裡面的人,我是在部落裡面。雖然我很優秀,但是我在態度上跟平民是一樣的。
9、 王正鵬:美國的網際網路運用程度很高。歐巴馬的政治理想和他利用的這個群體,他表達的政治見解和網際網路這個媒介特徵融合在一起。美國年輕一代的群體移民的比例非常高。
10、 王正鵬:不同媒介的特性對於這個人的影響。要說媒介萬能論是錯誤的,一個總統的勝負不是網際網路決定的。
11、 黃華:歐巴馬去做網路民意鼓動的時候,民意表現的卻是web2.0式的。歐巴馬能不能說人家提一萬個問題,他回答一萬個,是不是。所以說,只是一個web2.0的姿態。
12、 王正鵬:歐巴馬是網際網路形象。歐巴馬代表了亞文化,更適合web2.0的傳統。美國現在的政治生態也適合於歐巴馬這樣代表亞文化的人來掌權。網際網路是一個情緒的媒介。他在調動選民的時候,可以利用他們容易被傳統的特徵達到他的目的。
13、 李北方:對網路的性質開始,聊了這么多天歐巴馬。我們都沒有仔細的研究他的政治處境是什麼,他的競選綱領是什麼。大概知道他反戰。我們也看過他的視頻,他也不是完全的反戰。
14、 欒軼玫:新媒體時代,政治行銷出現了新的走向,政治、政治家與媒體的捆綁關係越來越緊密。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