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場所

經營場所——指企業法人主要業務活動、經營活動的處所。企業法人住所和經營場所的法律意義是不同的,但實際工作中,企業法人住所和經營場所往往是同一地點。

經營場所

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的基本條件,廠房、店堂的大小是確定企業經營規模的依據之一。所以必須把住所和經營場所作為企業法人的主要登記事項。

企業法人住所

企業法人住所——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即公司主要經營活動的中心場所。

在法律上規定企業法人住所的意義,主要是為了確定以下幾項內容:

(一)企業法人住所是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必備條件。

(二)企業法人住所是確定訴訟管轄的依據。

(三)企業法人住所是確定企業登記主管機關管轄的依據。企業登記主管機關對企業的管理首先是地域管轄。企業沒有固定住所,國家執法機關就無法對其進行有效的管理。

(四)企業法人住所是企業法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必要條件。

綜合說明

綜合說明:在《公司法》《稅法》各種的法律制度中,會使用不同。

1、二者的適用範圍不同。“經營場所”——可泛指公司、企業的一切經營所使用的場所。明顯要比“企業法人住所”——“登記”只準一處固定場所,這個範圍廣泛。

2、二者法律的內容不同。“經營場所”的其中一個中心場所“登記”為“企業法人住所”,“經營場所”是可用於一般所有的經營日常的使用。而“企業法人住所”具有法定的民事、刑事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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