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主義課程觀

布魯納所指基本結構被我國學者認為“各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的規律和聯繫。”事實上,布魯納所指基本概念不專指我們通常所意會的言語概念。如什麼是原子、什麼是電解質。他在《教育過程》一書中,反覆強調的是basic ideas,而不是concept 或notion。布魯納強調,“掌握某一學術領域的基本觀念,不但包括掌握一般原理,而且還包括培養對待學習和調查研究、對待推測和預感、對待獨立解決難題的可能性態度。正像物理學家對於自然界的基本秩序抱著確定的態度並深信這種秩序能夠發現那樣”,學習物理的學生也需要具備這樣的見解。作為課程改革的綱領性檔案,布魯納更多地是在形而上的層面談論學科的深層結構,並不具有直接操作的意義。這樣的深層結構則由各學科的基本觀念構成。

代表人物

布魯納(Brunner.J)、施瓦布(Schwab)

主要觀點

1.“知識是我們為賦予經驗中的規律性以意義和結構而構成的一種模式。任何知識體系組織中的觀念,都是為了經濟和連貫地陳述經驗而發明的。”

2.“任何學科中的知識都可引出結構;例如,自然科學就是研究範圍廣泛但不用多事記憶的各種特性的一種很嚴謹的方式……物理、化學和動物學方面的進展,從來就要依賴建立一套可據以導出各種特性的基礎理論與範例。”

3.“掌握事物的結構,就是以允許許多別的東西與它有意義地聯繫起來的方式去理解它”,“學習結構就是學習事物是怎樣相互關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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