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甲筮法講義

納甲筮法講義

納甲筮法歷史久遠,流傳廣泛。它古代易學的“納甲”法。“納甲”之法,文字記載最早見於西漢,當時易學家京房在其積算法中已有,估計在漢初或先秦已存在。但以“納甲”法進行占筮,最早見於記載者,是三國時的管輅。因此,最遲在三國時,納甲筮法已經套用於筮法中。至晉,易學家郭璞在其所著《洞林》中,詳細記載了納甲筮法,可以看到其內容完備詳密。其後,納甲筮法得到廣泛套用,筮法大家代有其人。至明代有程良玉,著《易冒》;清代則有野鶴老人,著《增刪卜易》,等等。

筮法簡介

“六爻”是易學筮占的一種簡稱,俗語稱為“算卦”。易學包括象、數、理、占四大部分,占(筮占)是其基本內容,也是易學最古老、最基本的功能。作為一種占術,“六爻”學的目的是預測人的吉凶禍福,主要包括預測人的官運、財運、生老病死、工作狀況等等,實際上人生和人事的各個方面皆可預測。其內容主要包括四方面:古代數術基本知識、易學象數知識、裝卦以及斷卦知識等。它是一種天人之學和實踐之學,講求以個人道德為前提、以悟性為基礎,通過不斷實踐而把握之。

六爻學算法很多,主要有納甲筮法和梅花易術等。我們主要講納甲筮法。

所謂納甲筮法,是以易學卦爻體系為基礎,將乾支排納於六爻中,而以乾支所屬之五行及筮時時日,視其生克以斷吉凶的一種筮法。

下面,將簡要介紹納甲筮法,包括起卦、裝卦、斷卦術語以及斷卦舉例。

甲筮法

二、起卦

納甲筮法,以錢起卦。

取銅錢三枚,以銅錢有字的一面為交,無字的一面為背。洗手淨心之後,雙手將銅錢合於掌中,左手在上,右手在下,任意晃動數次,然後投下。

若一錢為背,用筆在紙上以一豎“∣”記之,此為陽爻;

若兩錢為背,以兩豎“‖”記之,此為陰爻;

若三錢全為背,以○或△記之,此為老陽;

若三錢全為交,以×記之,此為老陰。

若遇老陽則化為少陰,遇老陰化為少陽。

若占得的卦無老陰、老陽,稱為靜卦。

若占得之卦有老陰、老陽,稱為動卦,將由原來的卦變為另一卦,原卦稱為“本卦”,變出的卦稱為“之卦”。

三、裝卦

納甲筮法,起卦後先要裝卦。裝卦之前,需先弄懂下列術語:

一、八卦納甲(十個天干分別納於八卦之中)

所謂納甲,是指將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天干分納於八卦之中。其具體排列為:

乾卦內三爻納甲,外三爻納壬。

坤卦內三爻納乙,外三爻納癸。

艮卦內外卦皆納丙。

兌卦內外卦皆納丁。

坎卦內外卦皆納戊。

離卦內外卦皆納己。

震卦內外卦皆納庚。

巽卦內外卦皆納辛。

可看出,此法是以十乾分納於八卦中,而舉天干之首“甲”以概其餘,故人們名之曰“納甲”。

二、八卦納支

在納甲筮法中,不僅以十天干分納於八卦中,十二地支亦配合天干而納於八卦之中。

具體排法:

乾 震 坎 艮 坤 兌 離 巽

壬戌 庚戌 戊子 丙寅 癸酉 丁未 己巳 辛卯

壬申 庚申 戊戌 丙子 癸亥 丁酉 己未 辛巳

壬午 庚午 戊申 丙戌 癸丑 丁亥 己酉 辛未

甲辰 庚辰 戊午 丙申 乙卯 丁丑 己亥 辛酉

甲寅 庚寅 戊辰 丙午 乙巳 丁卯 己丑 辛亥

甲子 庚子 戊寅 丙辰 乙未 丁巳 己卯 辛丑

八卦納支的簡單記法:

將十二地支作如下排列:

巳 午 未 申

辰 酉

卯 戌

寅 醜 子 亥

凡乾、震、坎、艮四卦,以順時針方向每隔一位由初爻起裝入卦中。乾、震兩卦由“子”始,每隔一位裝之入卦;坎卦由“寅”始,艮卦由“辰”始,皆以順時針方向裝卦。坤、兌、離、巽四卦則以逆時針方向裝卦。坤卦由“未”始,每隔一位由其初爻起裝如卦中;兌卦由“巳”起,離卦由“卯”起,巽卦由“醜”起,皆以逆時針方向裝之入卦。

三、六十四卦八宮世應圖

五行
本宮
一世 小畜
二世 大畜 家人
三世 既濟 未濟
四世 大壯 無妄
五世 噬嗑
遊魂 大過 明夷 中孚 小過
歸魂 大有 同人 歸妹

此圖要點:

第一, 六十四卦被分成八宮,以八純卦乾、震、坎、艮、坤、巽、離、兌各主一宮。

第二, 每宮所屬七卦自初爻起至五爻止依次受變,變至上爻不變,至第六卦由五爻返回再變其第四爻,此謂之“遊魂卦”。而第七卦則內外三爻皆變,恢復原來的卦畫,此謂之“歸魂卦”。

第三, 世爻和應爻為卦中之主,世為我,應為彼。在每宮的八卦中,其世爻和應爻的位置各有不同,其本宮世爻皆為上爻,本宮卦中的前五卦以變爻為世爻,第六卦遊魂卦以第四爻為世爻,第七卦歸魂卦以第三爻為世爻。世爻確定後,每隔兩爻即為應爻。

第四, 八宮所屬各卦與五行結合。八宮所屬五行:

乾宮屬金,震宮屬木,坎宮屬水,艮宮屬土,坤宮屬土,巽宮屬木,離宮屬火,兌宮屬金。

四、乾支所屬五行

天干五行:東方甲乙木,南方丙丁火,中央戊己土,西方庚辛金,北方壬癸水

地支五行:子水、醜土、寅木、卯木、辰土、巳火、午火、未土、申金、酉金、戌土、亥水

五、五行生剋

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六、六親

所謂“六親”,即父母、兄弟、妻財、子孫、官鬼。

凡卦中之爻所值地支五行生本宮所屬五行者,為父母。

凡卦中之爻所值地支五行與本宮所屬五行同性者,為兄弟。

凡卦中之爻所值地支五行克本宮所屬五行者,為官鬼。

凡卦中之爻所值地支五行受本宮所屬五行克者,為妻財。

本宮所屬五行生卦中之爻所直地支五行者,為子孫。

七、裝卦順序:

納乾、納支——排六親——標世應

四、斷卦術語

裝卦後,即可斷卦。但要斷卦,必須先弄懂下列術語:

一、用神

所謂“用神”,指所占問的事情歸於“六親”中的那一類。

一切庇護我身者,以父母爻為用神。如占父母、祖父、伯叔、姑姨、岳父母等,凡為我長輩以及師長,皆以父母爻為用神。另外,占房屋、車輛、船舶、衣服及文書、文章、文契等,也以父母爻為用神。

一切拘我身者,以官鬼爻為用神。如占官運、官司、妻占夫等。

占兄弟姐妹或族中兄弟,及姐夫妹夫和結拜兄弟等,以兄弟爻為用神。

凡受我約制領導者,皆以妻財爻為用神,如占妻、下屬等;占金錢、財物及貴重器皿,亦以妻財爻為用神。

占子孫、女婿、侄子、外甥及學生,凡在我子孫輩中者,皆以子孫爻為用神。有病占所服用之藥見效否,占六畜飼養,也以子孫爻為用神。用的筮書將下屬歸入子孫爻。

二、元神、忌神、仇神

所占卦中生用神之爻為元神。

所占卦中克害用神之爻為忌神。

仇神,指卦中克制元神不能生用神,反而生忌神而克害用神的爻。

三、生旺墓絕

用神爻與日月或動爻的關係。

金長生在巳,旺在酉,墓在醜,絕在寅。

木長生在亥,旺在卯,墓在未,絕在申。

水土長生在申,旺在子,墓在辰,絕在巳。

火長生在寅,旺在午,墓在戌,絕在亥。

四、旺相休囚死

用神爻所直地支的旺衰情況。

旺指四時令星,即春季木旺,夏季火旺,秋季金旺,冬季水旺。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

由旺所生者為相,即春火夏土,秋水冬木。

生旺者為休,即春水夏木,秋土冬金。

克旺者為囚,即春金夏水,秋火冬土。

旺所克者為死,即春土夏金,秋木冬火。

五、月建、月破

月建,又稱月令、月將,主一月三旬之令,其作用較大。

凡用神或世爻得月建生扶,可化解卦中傷克,逢絕而不絕,逢沖而不散,逢旬空而不空。

月破,是指月建所直地支與卦中之爻所直地支相衝。

用神若臨月破則不吉,而忌神臨月破則難以造成傷害。

六、日辰之暗動、日破

日辰,指占卦的日子。

靜爻旺相,日辰沖之為暗動。

在占斷中,暗動之爻作動爻看,可以生、沖、克、合,與動爻有同等功力。

靜爻休囚,日辰沖之為日破。

七、旬空

因天干數為十,地支數為十二,故天干自甲至癸排完十日,地支有兩日落空,如甲子一旬十日中有戌亥落空,甲戌一旬十日中有申酉落空等。每一旬中有兩日落空,此落空之日,被稱為旬空,也稱為空。

旬空歌謠:

甲子旬中戌亥空,甲戌旬中申酉空,

甲申旬中午未空,甲午旬中辰巳空,

甲辰旬中寅卯空,甲寅旬中子醜空。

旬空手掌圖查法:

先把十二地支在手掌和手指上固定位置,再看占卦時所直日辰地支在那一位,在手掌圖中找到其位後,以此位作為起點,將占卦時日辰所在天干之位,按順時針方向向後數,數至天干的最後一位癸,而癸之後兩位便為旬空之日。

在筮占中,旬空很重要。若忌神逢旬空則吉,用神逢旬空則凶。求事情、求功名、求財求婚等,遇空不成。若占躲避、占脫險等,遇空為吉。占謀事,世爻逢空,所問事不會成功。應爻逢空,對方之意難以實現。

八、飛神、伏神

用神不上卦,到本宮卦可尋找的到。本宮卦的那一爻被稱為伏神,也稱為伏;對應的原卦那一爻被稱為飛神,也稱為飛。

筮占中,用神無即以伏神為用神,伏神遇生扶作吉斷。

伏神易出,有如下六種情況:

(1) 伏神得日月生。

(2) 伏神得旺相。

(3) 伏神得飛神生。

(4) 伏神得動爻生。

(5) 伏神遇日月動爻衝動飛神。

(6) 伏神得遇飛神逢旬空、月破或休、囚、墓、絕。

伏神終不得出現,有如下五種情況:

(1) 伏神正逢休、囚無氣。

(2) 伏神被日月衝剋。

(3) 伏神被旺、相之飛神克害。

(4) 占卦之日月伏神正逢墓絕。

(5) 伏神直旬空、月破。

九、三合、三刑

三合局:

申子辰合水局,

亥卯未合木局,

寅午戌合火局,

巳酉醜合金局,

辰戌醜未合土局。

三刑:寅刑巳,巳刑申,子卯相刑,醜戌相刑,未辰相刑。

十、六衝、六合

六衝:子午相衝、醜未相衝、寅申相衝、卯酉相衝、辰戌相衝、巳亥相衝。

六衝卦:凡卦中初爻與四爻、二爻與五爻、三爻與上爻相衝的卦。六十四卦中有十卦為六衝卦:乾、坤、震、巽、坎、離、艮、兌、大壯、無妄。

占得六衝卦,謂之卦沖。所占事難如人願,無往而不散。

如本卦非六衝卦,而變卦化六衝卦,謂之變沖,主最終難以遂志。惟占訴訟則可衝散化解。

六合:子醜相合、寅亥相合、卯戌相合、辰酉相合、巳申相合、午未相合。

六合卦:復、豫、泰、否、旅、節、困、賁

十一、進神、退神

進神、退神,是指爻動而變出的同一屬性的爻化進或化退。

進神指爻動而化進,如寅化卯、巳化午、申化酉、亥化子、醜化辰、辰化未、未化戌、戌化醜。

退神指爻動而化退,如卯化寅、午化巳、酉化申、子化亥、辰化醜、未化辰、戌化未、醜化戌。

化進或化退,所遇吉凶有喜忌之分,所喜者宜於化進,所忌者宜於化退。

十二、反吟、伏吟

爻之反吟,即爻變相衝,如子變午,午變子,醜變未,未變醜,寅變申,申變寅,卯變酉,酉變卯,辰變戌,戌變辰,巳變亥,亥變巳。

爻之反吟需二爻以上,單爻之變沖不以反吟論,而直接以沖論之。

卦爻遇反吟者,為反反覆覆,難以安寧之象。

伏吟,指爻動而其地支五行不變。

伏吟之卦,主憂疑呻吟之象,動如不動,難以遂心。

十三、身爻

身爻,又稱身法,或身。

身爻有二:由卦而立者,謂之卦身;由世爻而立者,謂之世身。

(1) 求卦身之法

若世爻為陽爻,則自十一月子始,自初爻數至世爻止,其地支即為卦身。

若世爻為陰爻,則自五月午起,由初爻數至世爻而止,其地支即為卦身。

求出卦身之後,可用此卦身地支與筮時之日月生克,以定吉凶。

(2) 求世身之法

口訣:

子午持世身居初,

醜未持世身居二,

寅申持世身居三,

卯酉持世身居四,

辰戌持世身居五,

巳亥持世身居上。

身逢空主疑,逢動住亂,逢月破主敗,縫沖主變。

十四、用神兩現

卦中出現兩個用神,稱為用神兩現。

此中情況下,取用神的原則是:

去其閒爻而用持世之爻,

去其無權之爻而用日月之爻,

去其安靜之爻而用動爻,

去其不破之爻而用月破之爻,

去其不空之爻而用旬空之爻。

十五、遊魂、歸魂

遊魂卦即各宮第七卦,歸魂卦即各宮第八卦。

占遇遊魂卦,則心無定向,於約不常。

占遇歸魂卦,則諸事拘泥不得,難以安寧。

問病怕游歸。問病,尤其是陳舊之病,最忌遇遊魂與歸魂卦。

套用

關於具體斷卦,以占問之事分類,主要有五個方面:求財、問病、謀官、婚姻、工作調動。下面簡要介紹。

一、求財

凡求財之占,皆以妻財爻為用神。

卦遇六合者有財,遇六衝者無財。

外卦生內卦,應爻生世爻者有財;內卦克外卦,世爻克應爻者無財。

內外兩卦及世應兩爻旺相,而不逢旬空月破者有財。

卦中本無財,但世爻下伏財爻而得日辰之助,或應爻動而化財來生合世爻,或子孫旺相兄弟動生子孫者,或日辰與世爻應爻組成三合居者,或世爻財衰,臨日建生扶者,皆為有財之占。

應爻與財爻直旬空月破,或財爻動而化官鬼,或逢旬空、月破,或逢絕者,或財爻動而生合應爻,或兄弟爻身爻來克財爻者,皆主財不長久。

口訣:

若人占卦問求財,父動艱難鬼動災,子旺財明須得意,兄弟遲滯是非來。

二、問病

自占多以世爻身爻為用神,代占以應爻為用神,占父母、妻子、兄弟、子孫各以所屬之爻為用神。一般以內卦或世爻及用爻為病人,以官鬼為疾病。

(1)有病之占:

官鬼持世爻及身爻或用爻;

官鬼動而來刑害克沖世爻或用爻;

官鬼伏於世爻身爻或用爻之下者;

世爻身爻用爻動而化官鬼者;

卦中官鬼爻化官鬼爻者。

(2)占病部位

若官鬼為陰爻且在內卦,則官鬼爻為申酉金者,其病在肺;為寅卯木者,其病在肝膽;為亥子水者,其病在腎臟、膀胱、尿道等;為巳午火者,病在心臟、小腸;為辰戌醜未土者,病在脾、胃、大腸等。

若官鬼為陽爻且在外卦,居金病在四肢、骨節、牙齒、右耳、小便;居木病在筋、股、左耳;居水為口腔、皮膚、痰咳、血液病等;居土病在鼻、腹、背部及肌肉等;居火病在眼睛、胸部、手心、腳心等;官鬼為辰戌土者,病在頭頂;為醜未土者,病在肩背等。

(3)占醫藥效果

多以子孫爻為醫藥,也有以外卦應爻為醫藥者。

凡外卦克內卦,應爻與子孫爻克用爻者,服藥有效;反之,服藥無效。

外卦生合內卦,應爻與子孫爻生合世爻者,藥對症而藥效遲緩。

外卦應爻克內卦世爻,或卦中無子孫者,未得良醫治療。

父母爻與兄弟爻俱動,子孫得兄弟爻生扶,得良醫治療。

父母官鬼皆靜,而應爻為子孫而動者,良醫得而病可治。

三、謀官

以納甲問能否做官,需看文書,以父母爻為文書。

以世爻為臣,應爻為君,若世應生合比和者,問升遷乃吉占。若世爻生應爻,是自己努力求生。應爻生世爻,則是被人推薦而升官。

如世爻官鬼之爻旺動者,當升官。

妻財爻子孫爻同動者,或財爻獨發者,當升官。

歲月生扶世爻身爻者升官。

官鬼臨世者升官。

官鬼化官鬼,又逢進神者超遷,逢退神者不利。

得遊魂且官鬼爻旺動者,為遠生之象。

父母爻官鬼爻皆空,不當升。

官鬼爻安靜伏藏者,不當升。

四、婚姻

前人筮書中,以妻財爻作為妻子,官鬼爻為丈夫。

世爻、應爻與妻財官鬼爻生合比和者,婚可成,若世為陰爻,女方占主動,世為陽爻,男方主動求婚。

卦中世爻生應爻,則男求女;應生世,則女求男;世應相剋,則婚姻不成。

世爻應爻與父母爻三爻動合者,男女及雙雙父母皆同意。

官鬼爻化父母爻,男方家長促成婚事。

妻財爻化父母爻,女方家長促成婚事。

卦遇六合,問婚主成。卦遇六衝,此婚有變。

本卦為合,變卦為沖,事成而復生變故。

本卦為沖,變卦為合,始有阻難而終結良緣。

若卦中世爻應爻與官鬼妻財之爻,或因臨墓逢絕,或被刑害克沖,難相生合。

若墓絕或衝剋被刑在世爻或官鬼爻,則男家不允;在應爻與財爻,則女家不同意。

若父母爻化官鬼爻,男家阻難;若化妻財爻,女家反對。

官鬼爻化官鬼爻,男方反覆多變。

兄弟爻化兄弟爻,則遇阻難方成。

五、工作調動

以父母爻為用神。

凡占調動,先看父母爻。凡父母爻旺動,或官鬼爻旺助父母爻者,或年、月、日旺助父母官鬼之爻者,或世爻生合父母官鬼爻者,調動可成。

若刑衝剋害父母爻者,事不吉。

凡卦中無父母用神,或官鬼臨空、破、墓、絕,或父母、官鬼化空化墓化絕者,皆難以成功。

若父母爻雖逢空入墓臨絕,或化墓化絕化空,但得日月旺助,調動必遇阻滯而延遲時日。若父母旺動生合世身,而妻財、子孫爻旺靜者,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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