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蘭標準

米蘭標準就是衡量和定義早期肝癌的。

這是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有關專家學者們推薦的。而米蘭標準具體來說就是,單個腫瘤直徑不超過5CM或較多發的腫瘤少於3個並且最大直徑不超過3CM,沒有大血管侵犯現象,也沒有淋巴結或肝外轉移的現象。  專家們把比較符合這項標準的早期肝癌有以肝移植治療療效的肯定,這類患者的5年生存率大約在75%左右,病人的術後復發率一般情況大約小於10%。這類治療僅僅只需要考慮腫瘤的體積大小以及腫瘤的數量,這樣比較方便臨床操作。而米蘭標準還有一個缺點就是過於嚴格,有一部分可能治癒的肝癌病人會被排除在外,另外它對腫瘤生物學特徵方面的考慮存在不足,比如說血管侵犯、淋巴轉移、腫瘤的分級還有腫瘤標誌物。  在肝癌早期,一般比較常用的治療方式就是手術治療,除了肝癌患者的全身狀況或者是腫瘤狀況比較不適合手術治療之外,手術治療算是最好的一種治療方式。雖然手術治療有比較好的治療效果,但是開腹手術會給患者的身體帶來巨大的創傷,而且術後較常出現轉移的現象,所以即使在肝癌早期也應該根據腫瘤專科醫生的意見來實施綜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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