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昌言

宋高宗紹興(1131——1162)間,曾應四次鄉試,獲文科“免解進士”榮銜。 隆興元年(1163),遇宋孝宗趙昚登極覃恩,詔特補某下州文學(官名)。 後升任承直郎(文散官名。

符昌言,南宋吉陽軍(今三亞市崖城鎮)人。宋高宗紹興(1131——1162)間,曾應四次鄉試,獲文科“免解進士”榮銜。隆興元年(1163),遇宋孝宗趙昚登極覃恩,詔特補某下州文學(官名)。後升任承直郎(文散官名。元豐改制前為正六品,崇寧二年後為選人新階官)和象州(治所在今廣西象州縣)推官(主管司法事務),有勞績,於宋寧宗慶元二年(1196)獲特減二年磨勘。任滿後未詳升任何職。符昌言乃唯一見於現存宋代皇帝詔書的海南島籍有“進士”之稱者。以上參見《宋會要輯稿.選舉一三.恩科即特奏名》和同書《兵二0.軍賞》及《宋會要輯稿補編.特奏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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