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政權

一、首稱皇帝

秦始皇圖集(33張)春秋戰國,各國諸侯都被稱為“君”或“王”。戰國後期,秦國與齊國曾一度稱“帝”,不過這一稱號在當時並不同行。已經一統天下的嬴政,以為過去的這些稱號都不足以顯示自己的尊崇,於是下令大臣議稱號。[40]經過一番議論,丞相王綰、御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人認為,秦王政“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功績“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他們援引傳統的尊稱,說“古有天皇,有地皇,有人皇,人皇最貴”,建議秦王政採用“泰皇”頭銜。[41]然而,秦始皇對此並不滿意。他只採用一個“皇”字,因有“三皇五帝”而在其下加一“帝”字,創造出“皇帝”這個新頭銜授予自己。[42]從此以後,“皇帝”就成為中國封建社會最高統治者的稱謂。
“皇帝”稱謂的出現,不僅僅是簡單的名號變更,還反映了一種新的統治觀念的產生。在古代,“皇”有“大”的意思,人們對祖先神和其他一些神明,有時就稱“皇”。“帝”是上古人們想像中的主宰萬物的最高天神。秦始皇將“皇”和“帝”兩個字結合起來,第一,說明了他想表示其至高無上的地位和權威,是上天給予的,即“君權神授”;第二,反映了他覺得僅僅是做人間的統治者還不滿足,還要當神。可見,“皇帝”的稱號,乃是秦王政神化君權的一個產物。
秦王政做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皇帝,自稱“始皇帝”。他又規定:自己死後皇位傳給子孫時,後繼者沿稱二世皇帝、三世皇帝,以至萬世。秦始皇夢想皇位永遠由他一家繼承下去,“傳之無窮”。為了使皇帝的地位神聖化,秦始皇又採取了一系列“尊君”的措施:
1.取消諡法。諡法起於周初,是在君王死後,依其生平事跡,給予帶有評價性質的稱號。但秦始皇認為,像這樣“子議父,臣議君”,太不像話,更沒意義。他宣布廢除諡法,不準後代臣子評價自己。[43]
2.天子自稱曰“朕”。“朕”字的意義與“我”相同,以前一般人也可以使用,但秦始皇限定只有皇帝才能自稱為“朕”。皇帝的命令叫作“制”或“詔”(命曰制,令曰詔,蓋二者效令不同也)。[44]
3.文字中不準提及皇帝的名字,要避諱。檔案上逢“皇帝”“始皇帝”等字句時,都要另起一行頂格書寫。
4.只限皇帝使用的、以玉質雕刻的大印才能稱為“璽”。
以上這些規定,目的在於突出天子的特殊地位,強調皇帝與眾不同,強化皇權在人們心目中的神秘感。秦始皇幻想藉助這些措施,使他的皇位千秋萬代地在其子孫後代中傳續下去。

二、中央集權

為了有效地管理國家,也為了替子孫萬代奠定基業,秦始皇吸取了戰國時期設定官職的具體經驗,建立了一套相當完整的中央集權制度和政權機構。
①中央機構
中央設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員,是百官之首,掌政事。太尉掌軍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貳,掌圖籍秘書,監察百官。
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體政務的諸卿,其中有掌宮殿掖門戶的郎中令,掌宮門衛屯兵的衛尉,掌京畿警衛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貨的治粟內史,掌山海池澤之稅和官府手工業製造以供應皇室的少府,掌治宮室的將作少府,掌國內民族事務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廟禮儀的奉常,掌皇室屬籍的宗正,掌輿馬的太僕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與諸卿議論政務,皇帝作裁決。
在此之外,秦代還有一些比較重要的官職,比如博士—“掌通古今”,即通曉古今史以備皇帝諮詢,同時負責圖書收藏;典屬國——與典客一樣主管少數民族事務,不同的是典客掌管與秦友好的少數民族的交往,而典屬國則負責已投降秦朝的少數民族;詹事——管理皇后和太子的事務。秦王朝建立的這套中央集權機構的政權機構,以後一直被歷代王朝所仿效。其中漢代的“三公九卿”,基本上是照搬秦制。
②地方機構
秦始皇滅六國後,採納李斯的建議,廢除分封制,改行郡縣制。地方行政機構分郡、縣兩級。郡縣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設守、尉、監(監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輔佐郡守,並典兵事。郡監掌監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國分成三十六郡,以後又陸續增設至四十一郡。它們是:
秦地:巴郡,蜀郡,隴西郡,北地郡;
趙地:太原郡,雲中郡,邯鄲郡,巨鹿郡,雁門郡,代郡,常山郡;
魏地:上郡,河東郡,東郡,碭郡,河內郡;
韓地:三川郡,上黨郡,潁川郡;
楚越之地:漢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陽郡,陳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會稽郡,長沙郡,衡山郡;
齊地:東海郡,齊郡,琅琊郡,膠東郡,濟北郡;
燕地:廣陽郡,上谷郡,漁陽郡,右北平郡,遼西郡,遼東郡;
南越故地:閩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匈奴故地:九原郡。
縣,萬戶以上者設令(縣令),萬戶以下者設長(縣長)。縣令、縣長領有縣丞、縣尉及其他屬員。縣令、縣長主要管政務,縣尉掌握軍事,縣丞掌管司法。縣以下設鄉,其主要職能有四:⒈攤派徭役;⒉徵收田賦;⒊查證本鄉被告案情;⒋參與對國家倉庫糧食的保管工作。鄉設三老掌教化,嗇夫掌訴訟和賦稅,游徼掌治安。鄉下設里,是最基層的行政單位。里有里典,後代稱里正、里魁,以“豪帥”即強有力者為之。里中設定嚴密的什伍戶籍組織,以便支派差役,收納賦稅。並規定互相監督告奸,一人犯罪,鄰里連坐。此外還有掌管治安、盜賊的專門機構,叫做亭,亭設亭長。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還負責接待往來的官吏,掌管為政府輸送、採購、傳遞(文書)等事。兩亭之間,相距大約十里。

三、秦奪九鼎

秦陽陵虎符九鼎相傳為夏禹所鑄,象徵九州,一直受許多國家保護,由九州上貢的銅所制。夏、商、周時奉為國寶,擁有九鼎者就為天子。公元前256年(秦昭王五十一年,周赧王五十九年),攻伐趙國邯鄲的秦軍,繼續向韓、趙發動攻勢。值此之際,東方各國又發動聯合抗秦。在韓、趙等國的影響與脅迫下,不識時務的西周公也捲入這次活動。聯軍打著周王的旗號,合縱抗秦,昭王大怒,秦國早就想在地圖上抹去東周,儘快掃除統一天下的一個障礙。東周參與反秦,正好給秦國出兵以口實。公元前256年,秦兵攻打東周,赧王聽東周公之言,以東周三十六城、三萬戶降秦,秦王將周赧王貶爵為君,東周公為家臣,封於梁城(今陝西省韓城縣南)。赧王至梁城一月而死,國除,置九鼎於鹹陽(據說途中一鼎落於泗水,所以秦國只得到8鼎,但習慣上仍稱九鼎)。自次年起(昭王五十二年,公元前255年),史家以秦王紀年。公元前255年,九鼎遷秦,意味著秦王將為天下共主,可以名正言順地討伐各諸侯國。
秦始皇滅六國,誠然,秦始皇滅六國不是他自己一個人的功績,而是秦國上下七代國君(含秦始皇)共同的功績,並且他們都有自己的歷史使命,如秦昭襄王:削弱趙國等諸侯國的勢力……但秦始皇的功績最大。
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採取遠交近攻、分化離間、連橫的策略,發動秦滅六國之戰。先後於秦始皇十七年(公元前230年)滅韓、十九年(公元前228年)滅趙、二十二年(公元前225年)滅魏、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滅楚、二十五年(公元前222年)滅燕、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滅齊。

四、制傳國璽

玉璽上的“受命於天,暨壽永昌”“傳國玉璽”,簡稱傳國璽,就材於“和氏璧”。為秦以後歷代帝王相傳之印璽,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鐫。其方圓四寸,上紐交五龍,正面刻有李斯所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篆字,以作為“皇權神授、正統合法”的信物。此後,歷代帝王皆以得此璽為符應,奉若奇珍,國之重器也。得之則象徵其“受命於天”,失之則表示“氣數已盡”。凡登大位而無此璽者,則被譏為“白版皇帝”,顯得底氣不足而為世人輕蔑。由此便促使欲謀大寶之輩你爭我奪,致使該傳國玉璽屢易其主,終於銷聲匿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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