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2018

秋風2018

“秋風2018”是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組織開展的專項行動。2018年4月9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作出專門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門即日起至11月,圍繞打擊非法有害出版活動、淫穢色情低俗信息、新聞“三假”和侵權盜版等重點任務,抓住人民民眾高度關心的問題,緊盯網上網下重要傳播渠道,精準發力,重拳出擊,持續淨化社會文化環境。 2018年1至8月,全國共查辦“三假”刑事案件80多起,依法懲治一大批借媒體報導、網路曝光為名,危害企業和民眾利益、實施敲詐勒索的人員。 截至2018年9月27日,共破獲倒票案件1008起,抓獲倒票人員1118人,打掉倒票團伙窩點131個,查繳車票1.8萬餘張、假火車票2386張。

基本信息

行動背景

秋風2018 秋風2018

按照2018年“掃黃打非”行動方案和第三十一次全國“掃黃打非”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部署要求,從2018年初開始,各地“掃黃打非”辦公室和網信、公安、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等成員單位迅速行動,聚焦網路文化環境問題,組織開展集中整治,嚴格市場監管,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行動目的

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重在規範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傳播秩序。

一是嚴厲打擊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及新聞敲詐勒索行為,堅決整治不法機構設立編輯部、假冒學術期刊發文牟利的黑色產業鏈條;

二是堅決查處各類侵權盜版活動,包括利用網站、微店銷售侵權盜版出版物、學校內部及其周邊複印店侵權盜版行為。

三是規範整治電子商務平台銷售出版物行為,從嚴查處不嚴格履行主體責任、問題整改不力的電商平台,嚴肅追究銷售非法出版物店鋪經營者的責任。

四是整治非法編輯出版圖書報刊問題,收繳各類非法報刊,徹查編印發環節,打擊違法犯罪分子,對違法違規的出版單位,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堅決依法依紀處理。

強化研判、突出重點,開展集中整治,嚴格市場監管,大力營造積極健康的社會文化環境。

行動內容

2018年4月9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作出專門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門即日起至11月,圍繞打擊非法有害出版活動、淫穢色情低俗信息、新聞“三假”和侵權盜版等重點任務,抓住人民民眾高度關心的問題,緊盯網上網下重要傳播渠道,精準發力,重拳出擊,持續淨化社會文化環境。針對基層幹部民眾深惡痛絕的假媒體假記者站假記者和新聞敲詐等不法行為,“掃黃打非”部門開展“秋風2018”專項行動予以嚴打。

行動成果

2018年1至8月,全國共查辦“三假”刑事案件80多起,依法懲治一大批借媒體報導、網路曝光為名,危害企業和民眾利益、實施敲詐勒索的人員。

從2018年8月29日以來,全國鐵路公安機關開展打擊倒票“秋風-2018”戰役,截至2018年9月27日,共破獲倒票案件1008起,抓獲倒票人員1118人,打掉倒票團伙窩點131個,查繳車票1.8萬餘張、假火車票2386張。

2018年8月29日,延邊鐵路公安處將加價倒賣77張車票的嫌疑人范某抓獲。

2018年9月2日,北京鐵路公安處根據掌握的線索,在北京站和北京市豐臺區抓獲10名倒票嫌疑人,查獲車票578張。

2018年9月12日,佛山鐵路公安處根據線索,將偽造使用假章的嫌疑人李某查獲,隨後從其出租屋內查繳制假模具1000餘個、偽造印章半成品2000餘枚。

2018年9月20日,上海鐵路公安局東海縣車站派出所端掉兩個制假窩點,繳獲假章477個及一批制假工具。

典型案件

第一批

2018年5月21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公布其中5起典型案件。

1、山東濱州查辦“4·15”假冒記者案。

2018年4月,根據民眾舉報線索,濱州市“掃黃打非”部門成功摧毀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伙。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糾集趙某某、呂某某,組織多人到濱州、德州、濰坊等地以“採訪”為名敲詐相關企業、單位錢財,共作案60餘起,涉案金額300餘萬元。目前,公安部門已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

2、河北邢台破獲王某某等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

2018年1月,邢台市隆堯縣公安局破獲一起假借記者名義敲詐勒索案。經查,以王某某為首的犯罪團伙,自2010年以來,蒐集並以媒體曝光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行政執法等負面訊息為要挾,對一些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實施敲詐勒索。已查實敲詐勒索案件18起,涉案金額20餘萬元,涉及山東、河北等地。目前,王某某等7人已被批准逮捕。

3、陝西渭南判決“6·08”新聞敲詐勒索案。

2018年3月,臨渭區人民法院以田某犯敲詐勒索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處罰金5000元。2015年3月以來,田某為達到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的目的,在手機百度貼吧上蒐集負面題材,自稱民生周刊記者,以渭南城區遊藝廳等場所存在賭博行為,聲稱要新聞曝光並向公安機關舉報為由敲詐勒索,涉案3起,非法獲利73000元。

4、陝西榆林判決“4·14”真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4月,榆林市靖邊縣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分別判決吳某、薛某某、閆某某、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並處罰金20000元至5000元不等。2017年4月,靖邊縣公安局接民眾報案稱,2月份以來,薛某某、閆某某、吳某、許某某等人自稱消費時報社記者進行敲詐勒索。經查,除薛某某為記者外,閆某某、許某某、吳某均不是記者。4人先後以訂報、拉贊助、不發表負面報導等方式敲詐勒索賈某某等人4次,敲詐金額21000元。

5、陝西鹹陽查辦“3·08”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7年3月8日,吳某等4人持英才網“新聞采編證”“新聞調查證”到灃西新城公安協調辦公室辦公區,聲稱要調查關於鹹陽市秦都區某村土方車被公安機關扣押一事並要求公安機關賠償損失。工作人員發現4人所持證件並非國家新聞出版部門頒發的正式記者證,並存在以記者身份索要錢財情況,於是報請秦都分局刑偵大隊展開偵察。經查,2016年10月份至今,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多次在多地敲詐勒索單位及個人錢財,共查實案件11件,涉案金額數十萬元。8人已被依法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查辦中。

第二批

2018年9月17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選擇10起“三假”典型案件,進行集中曝光。

1.山西呂梁“1·16”曹某某假冒記者詐欺案

2018年8月27日,呂梁汾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五萬元,並退回全部詐欺所得。經查,曹某某謊稱自己先後在全國生態文明記者行組委會、中國產業報協會、中國環境報導網新聞調查部等單位工作,擔任“主任記者”“副秘書長”“運營總監”“資深記者”等職務,以幫助調動工作、承攬工程項目等為名,騙取呂梁市某單位工作人員張某某現金100餘萬元,其後失聯。2017年1月16日,公安機關接張某某報案後立案偵查。曹某某因涉嫌詐欺罪被公安機關於2017年8月列為網上追逃。2018年1月13日,於河南省項城市落網。

2.山東濱州“4·15”假冒記者案

2018年4月,濱州市“掃黃打非”辦公室協調公安、文化執法部門成立特偵組,破獲一起假冒記者敲詐勒索案,打掉一個以張某為首的假記者犯罪團伙。經查,自2015年以來,張某假借“某某報濱州部主任”“某某網記者”等身份,組織多人到濱州各縣區、德州寧津縣、濰坊青州市等地“採訪”,以宣傳費、顧問費等方式敲詐相關企業、單位,共作案60餘起,涉案金額300餘萬元。目前,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8名,其中5人已被批捕。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3.陝西榆林“3·15”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3月15日,榆林神木市公安局接民眾舉報,有人自稱《法制教育周刊》《旅遊商報》記者,在神木市一煤礦對超載煤車進行拍照後,以報紙采編的名義對煤礦企業敲詐勒索。神木市公安局接警後抓獲3名涉案人。經查,犯罪嫌疑人霍某某、王某、楊某3人假冒記者多次作案勒索錢財,涉案金額計3萬元。三人已被批捕,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4.陝西榆林“8·30”自媒體人敲詐勒索案

2018年8月,榆林神木市公安局根據相關線索對麻某某涉嫌敲詐勒索罪案立案偵查。經查,從2013年起,麻某某利用所謂自媒體人身份進行新聞監督,以生產違規等問題為由,敲詐勒索企事業單位及個人24起,涉案91.3萬餘元。8月30日,神木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其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5.陝西銅川“8·24”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8月,銅川宜君縣公安局接轉辦線索,吳某某等人涉嫌盜用傳媒集團名義實施敲詐勒索。宜君縣公安局迅速部署案件偵查工作,經多方調查取證,於8月24日抓獲2名犯罪嫌疑人。經查,2018年3月,吳某某、馮某某等人冒用“山西日報當代網”記者的名義,以宜君縣重點項目宜白公路存在質量問題需要曝光為由向施工企業施壓,迫使施工企業負責人王某通過轉賬的方式繳納11萬元“宣傳費”。目前,2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案件在進一步深挖中。

6.陝西鹹陽“7·10”假記者新聞敲詐案

2018年7月10日,李某某、黃某某開著印有“陝西傳媒網手機客戶端”字樣的車輛,持有“陝西廣播電視報—第一生活(黃偉主任記者)”名片,約鹹陽興平市某村黨支部書記見面吃飯,以刪除“某村黨支部書記打擊報復村民撤銷其黨員資格”等失實網帖為由,要求其贊助報社2萬元。當晚,黃某某被鹹陽市興平市公安局抓獲。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黃某某在同案中共詐欺2.3萬元。兩人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7.陝西安康“5·29”假記者敲詐勒索案

2018年5月29日,安康嵐皋縣公安局接民眾舉報,有兩名自稱記者的男子以曝光采砂船亂采濫挖為名進行敲詐。公安機關當日將嫌疑人唐某、曹某抓獲。經查,唐某、曹某對其冒充中國發布網記者敲詐采砂船船主2000元現金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同時供述曾夥同毛某、陳某等人敲詐其他兩個砂場2.4萬元。經核查,毛某為“中國發布網”信息員,其他4人均為社會閒散人員,冒充記者連續作案3起,涉案金額計2.6萬元。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偵辦中。

8.黑龍江齊齊哈爾市劉某某假冒記者詐欺案

2018年1月28日,齊齊哈爾市“掃黃打非”辦公室轉交公安機關一條民眾舉報線索,劉某某假冒記者身份詐欺其數千元。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某自稱《中國廉政》《正風報導》《市場信息報》等多家媒體記者,2017年10月以無需參加考試就能辦理駕駛證為由,騙取受害人張某某6100元。2018年7月19日,劉某某在白城落網,現場搜出多本偽造的記者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9.河南南陽唐河縣假記者團伙案

2018年4月以來,犯罪嫌疑人谷某某、柯某某、吳某、高某某形成團伙,先後在洛陽和唐河縣等地假冒新聞記者,以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環保檢查、曝光企業環保問題為由,對當地多個石子廠、磚廠、養殖場等實施敲詐勒索,涉案金額1萬餘元。6月7日,4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抓獲。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10.浙江衢州余某某葉某某等人新聞敲詐勒索案

2018年1月17日,衢州柯城公安分局破獲一起假記者敲詐勒索案。經查,謝某某在推銷征訂某正規雜誌時發現,宋某某負責的工廠存在環境污染問題,企圖藉機敲詐勒索,於是將信息告訴余某某、葉某某。兩人在確認宋某某有錢後,分別冒充人民日報社《民生周刊》記者和最高檢《方圓》雜誌社浙江區負責人,前往工廠宣稱欲曝光。後謝某某從中調解,雙方達成一致,以好處費15000元解決該事,三人平均分贓5000元。目前,3人已被刑拘,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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