矯枉

基本信息

拼音

jiǎo wǎng ㄐㄧㄠˇ ㄨㄤˇ

解釋

矯枉(矯枉)
矯正彎曲。比喻糾正偏邪。《孟子·滕文公下》“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漢 趙岐 註:“人當以直矯枉耳。”《後漢書·朱祐景丹傳論》:“ 光武 鑒前事之違,存矯枉之志。” 李賢 註:“矯,正也。枉,曲也。” 唐 元希聲 《贈皇甫侍御赴都》詩之四:“刺邪矯枉,非賢勿居。” 宋 秦觀 《送洪景之循州參軍》詩:“寒梅不自重,輒花桃李先。矯枉有佳菊,最後眾芳妍。”
古文作品《孟子·滕文公下·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陳代(1)曰:“不見諸侯,宜若小然;今一見之,大則以王,小 則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尋(2)’,宜若可為也。”
孟子曰:“昔齊景公田(3),招虞人以旌(4),不至,將殺之。志士 不忘(5)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6)。孔子奚取焉?取非其招不往也. 如不待其招而往,何哉?且夫枉尺而直尋者,以利言也。如以利, 則枉尋直尺而利,亦可為與?昔者趙簡子(7)使王良(8)與劈奚(9)乘,終 日而不獲一禽。嬖奚反命(10)曰:‘天下之賤工也。’或以告王良。良 曰:‘請復之。’強而後可,一朝而獲十禽。嬖奚反命曰:‘天下之 良工也。’簡子曰:‘我使掌與女乘。’謂王良。良不可,曰:‘吾 為之范我馳驅(11),終日不獲一;為之詭遇(12),一朝而獲十。云: “不失其馳,舍矢如破(13)。”我不貫(14)小人乘,請辭。’御者且羞與 射者比(15);比而得禽獸,雖若丘陵,弗為也。如枉道而從被,何也? 且子過矣:枉己者,未有能直人者也。”
注釋:(1)陳代:孟子的學生。(2)枉:屈。尋:八尺為一尋。(3)田:打 獵。(4)招虞人以旌:虞人,守獵場的小官。古代君王有所召喚,一定要 有相應的標誌,旌旗是召喚大夫的,弓是召喚士的,若是召喚虞人,只能用 皮冠.所以這個虞人不理睬齊景公用旗旗的召喚。《左傳昭公二十年》曾經 載過這一件事,孔子並對這個虞人有所稱讚,所以下文孟子說到“孔子奚取 焉”.(5)不忘:不忘本來是常常想到的意思,雖然常常想到自己“在溝 壑”和“喪其元”的結局,但並不因此而貪生怕死。所以,這裡的“不忘”也 可以直接理解為“不怕”。(6)元:首,腦袋。(7)趙筒子:名鞍,晉國 大夫。(8)王良:春秋末年著名的善於駕車的人。(9)嬖奚:一個名叫 奚的受寵的小臣。(10)反命:復命。反同“返”。(11)范我馳驅:使我的 驅馳規範。“范”在這裡作動詞,使……規範。(12)詭遇:不按規範駕車。 (13)不失其馳,舍矢如破:引自《詩經小雅車攻》。意為按規範駕車, 箭放出就能射中目標。(14)貫:同“慣”,習慣。(15)比:合作。
原文翻譯:陳代說:“不去拜見諸侯,似乎只是拘泥於小節吧。如今一去 拜見諸侯,大則可以實施仁政,使天下歸服;小則可以稱霸諸侯。 況且《志》書上說:‘彎曲著一尺長,伸展開來八尺長。’似乎是 可以這樣以屈求伸的罷。”
孟子說:“從前齊景公打獵,用族旗召喚獵場的管理員,那管 理員因為他召喚的方式不對而不予理睬。齊景公想殺了他,他卻 一點也不怕。因而受到孔子的稱讚。所以,有志之士不怕棄屍山 溝,勇敢的人不怕丟掉腦袋。孔子認為那獵場管理員哪一點可取 呢?就是取他因召喚不當就不去的精神。如果我不等到諸侯的召 喚就自己上門去,是為了什麼呢?況且,所謂彎曲著一尺長,伸 展開來八尺長的說法,是從利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的。如果從利 益的角度來考慮問題,就是彎曲著八尺長,伸展開一尺,那也是 有利益的啊,難道也可以於嗎?從前趙簡子命令王良為他所寵愛 的小臣名叫奚的駕車去打獵,整整一天沒有打著一隻獵物。那奚 回去後向趙簡子報告說:‘王良真是天下最不會駕車的人了!’有 人把這話告訴了王良。王良便對奚說:‘請讓我再為您駕一次車。’ 奚勉強同意了,結果一個清晨就打了十隻獵物。奚回去後又向趙 簡子報告說:‘王良真是天下最會駕車的人啊!’趙簡子說:‘我讓 他專門為你駕車吧。’當趙簡子徵求王良的意見時,王良卻不肯乾 了。他說:‘我按規範為他駕車,他一整天都打不到一隻獵物;我 不按規範為他駕車,他卻一個清晨就打了十隻獵物。《詩經》說: “按照規範駕車去,箭一放出就中的。”我不習慣為他這樣的小人 駕車,請您讓我辭去這個差事。’駕車的人尚且羞於與不好的射手 合作,即便合作可以打到堆集如山的獵物也不於。如果我現在卻 扭曲自己去追隨那些諸侯,那又是為了什麼呢?況且,你的看法 是錯誤的:扭曲自己,是不可能讓別人正直的。”
本篇賞析:陳代為孟子所出的是一個以屈求伸的主意。“枉尺而直尋”,先 彎曲自己,哪怕顯得只有一尺長,有朝一日實現抱負,伸展開來, 就可以有八尺長了。
陳代所說的,其實正是蘇秦、張儀等縱橫家的做法。先順著 諸侯們的味口來,然後再慢慢實施自己的思想主張。 說穿了,有一點機會主義的味道。所以,孟子堅決不同意,而 以“志士不忘在溝壑,勇士不忘喪其元”的方正剛直為行為主張.
同時以齊景公時的獵場管理員和趙簡子時的優秀駕駛員王良為范 例,說明了君子在立身出處上不能苟且,不能搞機會主義的啟發。 最後指出,機會主義的路其實也是走不通的,因為,“枉己者,未 有能直人者也。”把自己弄得彎曲起來,扭曲了人格,怎么還可能 去讓別人正直呢? 這就又回到他的前輩孔子的說法去了:“不能正其身,如正人 何?”(《論語子路》)自己不能夠正直,怎么可能去讓別人正直 呢?
內容大同小異,沒有多大區別。只不過孟子的出發點是反對 投機取巧的機會主義。
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雖然孔、孟都很倡導通權達變的思想, 但在立身處世的出處方面,卻是非常認真而不可苟且的。因為,對 他們來說,這是一個原則問題。
或許正是因為堅持這個原則而影響了他們的學說為當世所 用,使他們在世的時候沒有能夠“大行其道”。但從另一方面來說, 也許正因為他們堅持了這個原則,才使他們的學說在身後流傳下 下去,歷千年而不衰,使他們本身也成為聖人、亞聖人。
對於現代人來說,由於社會分工的愈益精細,職業的愈益分 化,立身處世的“出處”問題似乎已不那么突出了。但面臨擇業, 面臨進退,面臨鋪天蓋地的招聘廣告和所謂“雙向選擇”,是否還 是有必要考慮考慮自己的“出處”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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