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陽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主要職責

(1)據國家有關計畫生育的法律、規章,結合當陽市實際組織、研究、起草當陽市人口控制與計畫生育規範檔案和有關政策;協調、督促、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監督、檢查有關人口與計畫生育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對下級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業務指導。
(2)深入調查研究,掌握計畫生育工作動態,進行信息交流與評價;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情況,對出現的新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設。
(3)根據國家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人口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各鎮處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執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和分析研究工作。
(4)制定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組織實施全民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會同宣傳、新聞、文化等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工作。
(5)綜合管理、指導、監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定和研究提出生殖服務的規劃和規範;配合衛生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對避孕藥具發放進行監督管理。
(6)編制市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投資的預算及全市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督、檢查計畫生育藥具的供應與管理;對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使用進行檢查、監督;管理局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
(7)制定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完成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進行考核。
(8)負責審批發放《生育證》。
(9)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和有關人口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管理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
(1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政務信息、電子政務、機要保密、工作督辦、文明創建、信訪及機關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黨務、群團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指導、監督直屬單位財務、審計和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獎勵扶助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和使用。
(2)政策法規科
研究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規範,監督檢查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指導各地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執法工作;協調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農村獎扶、特扶,企業退休獎勵政策和獨生子女保健費等計畫生育獎勵政策的落實;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審批發放《生育證》。
(3)發展規劃科(人口計生信息中心)
監測和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擬訂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規劃、計畫和目標管理責任制規範,並對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考核和評估;承擔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分析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全市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網路的管理和維護;負責計畫生育基層基礎工作。
(4)宣傳教育科(性別比綜合治理辦公室)
組織協調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開展黨政幹部人口理論教育;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的組織工作;負責生育文明建設、婚育新風進萬家活動、農村獨生子女高考加分工作和關愛女孩行動。
(5)科學技術服務科
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對節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研究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對策建議,指導各地按要求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醫學鑑定工作;負責全市計生服務站(中心)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負責計生服務站(中心)的業務指導;參與愛滋病預防工作;組織協調計畫生育新技術、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
(6)協會
協助政府動員和組織廣大已婚人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參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生育關懷行動”。
(7)流動人口管理站
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具體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對流動人口實施綜合治理;負責聯繫和指導市直部門人口計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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