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包裝

產品包裝

產品包裝是指在產品運輸、儲存、銷售等流通過程中,為了保護產品、方便儲存促進銷售,按一定技術方法而採用容器、材料和輔助物等對產品所附的裝飾的總稱。產品包裝不僅有利於保證特殊產品的安全和產品質量,而且能夠很好地保護產品的倉儲者、運輸者、銷售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基本信息

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產品包裝有關問題,在一些法律中作出過規定。如: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向用人單位提供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化學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材料的,應當提供中文說明書。說明書應當載明產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產生的危害後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項、職業病防護以及應急救治措施等內容。產品包裝應當有醒目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貯存上述材料的場所應當在規定的部位設定危險物品標識或者放射性警示標識。”再如,2008年8月29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明確規定:“設計產品包裝物應當執行產品包裝標準,防止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許多國家行政管理部門對產品包裝都專門頒發過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例如:1997年5月8日國務院令第216號發布,後根據2001年11月29日《國務院關於修改〈農藥管理條例〉的決定》修訂的《農藥管理條例》明確規定:“農藥產品包裝必須貼有標籤或者附具說明書。標籤應當緊貼或者印製在農藥包裝物上。標籤或者說明書上應當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藥生產批准檔案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性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
再如,2001年6月20日國務院令第308號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明確規定:“母乳代用品產品包裝標籤應當在顯著位置標明母乳餵養的優越性。”
又如,2006年9月30日經農業部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農產品包裝和標識管理辦法》的第二章,專門講“農產品包裝”。規定“農產品包裝應當符合農產品儲藏、運輸、銷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於拆卸和搬運。”“包裝農產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等物質必須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以及對不符合規定的處理、處罰等問題。

意義

產品包裝產品包裝
產品包裝,是消費者對產品的視覺體驗,是產品個性的直接和主要傳遞者,是企業形象定位的直接表現。好的包裝設計是企業創造利潤的重要手段之一。策略定位準確、符合消費者心理的產品包裝設計,能幫助企業在眾多競爭品牌中脫穎而出,並使公司贏得了"可靠"的聲譽。
包裝設計具有建立品牌認知的行銷作用,也就是利用包裝設計呈現品牌訊息,建立品牌識別,使消費者知道商品的品牌名稱、品牌屬性,進而建立品牌形象。在品牌知識的架構中,亦將產品的包裝視為是品牌形象聯想的來源之一。
了解到品牌形象主要是由製造商形象、使用者形象、產品本身的形象以及品牌本身的人格形象所構成。包裝視覺設計要能傳達包含這四者的品牌訊息,才算是完整的構成品牌形象。
在商品極大豐富的今天,消費者對每個產品的關注時間非常短暫,必須抓住消費者的眼光從貨架掃過的一瞬間。只有包裝能夠綜合利用顏色、造型、材料等元素,同時表現出產品、品牌等企業的內涵和信息,突出了產品與消費者的利益共同點,對消費者形成較直觀的衝擊,進而影響到消費者對產品和企業的印象,使產品醒目的擺在貨架上,有效的完成吸引消費者的目的。產品的包裝首先是表現出銷售力,承擔著吸引消費者的主要功能。
包裝作為一個品牌的外在表現,是企業希望自己的品牌給消費者一種什麼感覺。它所產生的差異以及由此而表現出的“品牌特徵”,使其成為吸引消費者的主導因素。包裝所承載的物質利益與精神利益就是消費者購買的東西,對包裝所代表的品牌要在心智中形成一個烙印,充分表現出品牌的內涵。假如內涵沒有或者是不突出,消費者聽到、看到包裝沒有產生聯想,就使品牌成為無源之水。

目的

保護產品,使其在儲運過程中不受損壞。包裝多數的時候還有裝潢產品,賦予產品或企業品牌以個性化和親和力的作用,滿足消費者的心理需求,以促進銷售。

發展趨勢

①制訂和推行多種有關機械包裝的標準,如外形尺寸、包裝材料質量、包裝箱強度、檢驗方法等。②改進包裝材料,如推廣套用高強度的瓦楞紙箱;發展適用於軟包裝的複合材料和高性能的新型塑膠薄膜。③加強機械產品的包裝設計工作,根據產品的不同特性,如重量、剛性、精密度、耐振動、防潮濕等進行試驗研究,確定包裝材料、形式和方法。④採用新技術,如對小工具和精密零部件採用真空吸塑包裝,在包裝熱封中利用熱管提高封裝質量和減少熱量損耗;利用雷射和光纖技術,識別包裝產品和檢測包裝質量;利用電子計算機進行程式控制,提高包裝作業的機械化自動化程度。

說明

產品的包裝說明是包裝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在宣傳產品功效、爭取消費者了解、指導人們正確消費方面有重大作用。
包裝標籤
包裝標籤是指附著或系掛在產品銷售包裝上的文字、圖形、雕刻及印製的說明。標籤可以是附著在產品上的簡易籤條,也可以是精心設計的作為包裝的一部分的圖案。標籤可能僅標有品名,也可能載有許多信息,能用來識別、檢驗內裝產品,同時也可以起到促銷作用。
通常,產品標籤主要包括:製造者或銷售者的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商標、成分、品質特點、包裝內產品數量、使用方法及用量、編號、貯藏應注意的事項、質檢號、生產日期和有效期等內容。值得提及的是,印有彩色圖案或實物照片的標籤有明顯的促銷功效。
包裝標誌
是在運輸包裝的外部印製的圖形、文字和數字以及它們的組合。包裝標誌主要有運輸標誌、指示性標誌、警告性標誌三種。運輸標誌又稱為嘜頭(Mark),是指在產品外包裝上印製的反映收貨人和發貨人、目的地或中轉地、件號、批號、產地等內容的幾何圖形、特定字母、數字和簡短的文字等。指示性標誌是根據產品的特性,對一些容易破碎、殘損、變質的產品,用醒目的圖形和簡單的文字做出的標誌。指示性標誌指示有關人員在裝卸、搬運、儲存、作業中引起注意,常見的有“此端向上”、“易碎”、“小心輕放”、“由此吊起”等。警告性標誌是指在易燃品、易爆品、腐蝕性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險品的運輸包裝上印製特殊的文字,以示警告。常見的有“爆炸品”、“易燃品”、“有毒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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