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耀武[南河鎮關口村黨支部書記]

南河鎮關口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耀武在集體資產處置中履行主體責任不力、侵占公共財物問題。2007年至2016年3月間,關口村違反村民民主議事原則,未經村“兩委”會議和村民代表大會研究決策,先後處置3塊總面積約9畝的集體土地,王耀武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1997年至2015年,王耀武租用關口村集體土地開辦磚廠、石材廠。2007年至2015年期間,他未向村集體上交租金。2017年11月7日,王耀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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