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民[9·2延壽殺警越獄罪犯]

王大民[9·2延壽殺警越獄罪犯]

2014年9月2日早晨6時許,3高玉倫、李海偉、王大民在押犯人在哈爾濱市延壽縣公安局看守所將1名當班獄警殺死後攜槍逃走。越獄後,哈市警方已經下發協查通報,部署警力進行武裝巡邏和搜捕。2015年11月13日,“9·2延壽殺警越獄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大民被判死刑。

基本信息

經歷

法庭宣判法庭宣判
1979年出生的王大民,是六團鎮和平村莊部屯人。今年35歲的他沒結過婚,母親因癌症去世,父親現在外打工,家中有個年長兩歲的哥哥。目前,王大民的哥哥一家住在此處。來到這個距離延壽縣城20公里外的屯子,王大民家大門敞開,但屋內沒人。
“王大民從小住在這個屯,本來挺老實,特別能幹活,是個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孩子。但18歲出去打工後他漸漸學壞,因為偷盜曾四五次入獄,坐了18年的牢。”和平村黨支部書記仇曉光說。
仇曉光介紹,王大民家共有100多畝地,由於需要錢,王大民的父親將地承包給他人,自己外出打工。2012年正月初七,王大民去承包人家要錢時被拒。他雇來四五個人,闖入承包人家中,用刀將其砍傷。當時承包人岳母來串門,因受到驚嚇,第二天在醫院因心臟病發作死亡。
“王大民等人逃跑,一年後他被抓,但其他人還未抓到。因證據不足,王大民被送往看守所關押。”仇曉光說。

案件經過

2014年9月2日早4時40分許,延壽縣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殺害一名看守所民警後逃跑,犯罪嫌疑人逃跑時沒有攜帶槍枝。
2014年9月2日上午,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發布黑公刑[2014]10號通緝令,對提供重要線索或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一人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的獎勵。同時請各地公安機關接此通緝令後,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犯罪嫌疑人即予拘捕,並報告省公安廳刑偵總隊。

案件結果

2015年11月13日,“9·2延壽殺警越獄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被告人王大民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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