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歷
法庭宣判“王大民從小住在這個屯,本來挺老實,特別能幹活,是個實實在在過日子的孩子。但18歲出去打工後他漸漸學壞,因為偷盜曾四五次入獄,坐了18年的牢。”和平村黨支部書記仇曉光說。
仇曉光介紹,王大民家共有100多畝地,由於需要錢,王大民的父親將地承包給他人,自己外出打工。2012年正月初七,王大民去承包人家要錢時被拒。他雇來四五個人,闖入承包人家中,用刀將其砍傷。當時承包人岳母來串門,因受到驚嚇,第二天在醫院因心臟病發作死亡。
“王大民等人逃跑,一年後他被抓,但其他人還未抓到。因證據不足,王大民被送往看守所關押。”仇曉光說。
案件經過
2014年9月2日早4時40分許,延壽縣看守所三名在押犯罪嫌疑人殺害一名看守所民警後逃跑,犯罪嫌疑人逃跑時沒有攜帶槍枝。2014年9月2日上午,黑龍江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發布黑公刑[2014]10號通緝令,對提供重要線索或直接抓獲犯罪嫌疑人的,每抓獲一人將給予人民幣10萬元的獎勵。同時請各地公安機關接此通緝令後,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犯罪嫌疑人即予拘捕,並報告省公安廳刑偵總隊。
![王大民[9·2延壽殺警越獄罪犯] 王大民[9·2延壽殺警越獄罪犯]](/img/2/3b8/nBnauM3XxgjMxkTOycjN4MzN0QTM4IjMxkTNzQTNwAzMwIzL3YzLyc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