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河特別區域

熱河特別區域中華民國已撤銷的行政區劃。
1914年,北洋政府設熱河特別區域,轄卓索圖盟7旗、昭烏達盟12旗及原熱河都統所轄14縣,設熱河都統,駐承德縣,掌管軍政及蒙旗事務,民政歸直隸省兼轄;同年7月,設熱河道,置道尹,都統兼管軍民兩政,脫離直隸省轄,轄14縣、1設治局(後置經棚縣)、2盟、19旗。治熱河道承德縣(今河北承德市)。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撤銷熱河特別區域,改置熱河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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