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財產權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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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要成為財富,成為知識創造者個人控制和享有的財富,有賴於國家法律的確認與保護。知識財富的法律化、權利化形態就是智慧財產權或無形財產權。關於無形財產保護的法律制度,從其興起到發展至今只有三四百年的時間,但它卻極大地促進了社會經濟和科學、文化事業的發展。西方已開發國家率先建立和健全了自己的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並在世界範圍內倡導構建了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體系。進入20世紀下半葉以來,智慧財產權領域出現了兩個引人注目的變化:一是新技術革命的發展,帶來智慧財產權制度的變革與創新;二是新國際經濟秩序的形成,帶動各國智慧財產權立法走上一體化、趨同化的進程。智慧財產權制度的發展與變革,不僅表現為其保護範圍不斷擴展、權利內容日益豐富多彩,而且表現為新的權利制度陸續產生、舊的權利體系幾乎打破。換言之,由於現代商品經濟的發展與社會財富形態的變化,財產已越來越多地變為無形的、非物質性的,眾多的無形財產已不限於是傳統的智慧財產權。鑒於上述情形,作者從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提議建立一個大於智慧財產權範圍的無形財產權體系,以包容一切基於非物質形態所產生的權利,以回應現代科學技術與商品經濟發展所帶來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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