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消費

灰色消費是指一些人習慣將辦公用品、設施或服務挪作私用,且用的心安理得的現象。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可以看見各種“揩油水”的消費現象。在政府機構、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或民營公司中,總有一些人會利用職務或職業之便,將辦公用品、設施或服務挪作私用。大至公車私用、公款旅遊、公款吃喝、公款娛樂和公款購物卡的發放,小至辦公文具(如紙張、筆、雷射列印)的私人化消費,都屬於此類現象。學者們將這類現象統統概括為灰色消費。
灰色消費之所以稱為灰色,是因為它既夠不上犯罪,因而無從追究刑事責任,也不同於正常意義的私人消費。也就是說,它介於“合法”和“不合法”、“正常”與“不正常”之間。
灰色消費的本質,在於公務消費和私人消費之間的邊界的不清晰,從而導致公務消費品被挪用於私人消費。本來,公務消費品是用來辦公的,而私人消費品是由私人支配並用於私人目的的,二者各有自己的制度性空間。但是,由於這兩種制度性空間之間的邊界的模糊,致使辦公消費品客觀上可以被私人為著私人的目的所挪用。
對於灰色消費現象,政府的確採取了許多措施來杜絕。然而,灰色消費現象儘管有所收斂,卻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反而變得更隱蔽,更難以察覺。可見,要根除灰色消費現象,僅僅從制度方面入手,是不夠的,因為只要人們存在灰色消費的動機,總能發現制度的漏洞。相反,一旦人們公私分明,對辦公消費品有著秋毫無犯的心理,那么,即使存在大量的機會,人們也會無動於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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