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濰坊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濰坊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

機構職責

濰坊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濰坊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老齡工作的議事協調機構。其主要職責是:

一、研究、制定全市老齡事業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實施老齡事業發展規劃。

二、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老年人權益的保障工作。

三、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加強對老齡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綜合管理,推動興辦老年公益事業,組織開展有利於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種活動。

四、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縣(市、區)的老齡工作。

五、承辦省老齡工作委員會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組成人員

中共濰坊市委辦公室、濰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市有關領導小組和委員會的通知(濰辦字〔2012〕14號),對市老齡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進行調整,調整後的人員名單為:

主 任:陳白峰 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副主任:趙崇發 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譚炳建 市政府副秘書長

邱爾臣 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幹部局局長

吳海源 市民政局局長

李靜波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濰坊技師學院黨委書記

丁利民 市老齡辦主任

委 員:李傳恆 市政協副主席,市經信委主任、市工商聯主席

孟祥志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市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

李春水 市政協常委、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張蘭友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社科聯主席

齊延升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楊毅鵬 市委市直機關工委副書記

張廣孝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李 平 濰坊日報社黨委副書記,濰坊報業集團黨委副書記、監事會主席

肖培靈 市發改委主任

張國華 市教育局局長

尹鳳來 市司法局局長

田民利 市財政局局長

李廣東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張志勇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

考繼佳 市農業局局長

孫俐君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局長

黃 進 市衛生局局長

楊錫廣 市人口計生委主任

李亞軍 市民族宗教局局長

耿 文 市體育局局長

馬中平 市統計局局長

於慰傑 市旅遊局局長

韓國慶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

毛伯平 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孫允勝 濰坊軍分區政治部幹部科科長

郭召義 市總工會常務副主席

趙學坤 團市委書記

田素英 市婦聯主席

郭際水 市工商局局長

孫正密 市國稅局調研員

李月蘭 市地稅局調研員

寇建輝 市老齡辦副主任

徐 軍 市老齡辦副主任

劉成宏 市老齡辦副調研員

成員單位及職責

市委辦公室

了解掌握老齡工作情況,及時反饋有關工作信息,為市委領導決策老齡工作當好參謀;協調安排市委領導研究解決老齡工作重大問題和參與重大老年活動。

市委組織部

貫徹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和完善幹部離退休制度;負責全市老幹部工作的巨觀管理、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檢查離退休幹部各項待遇的落實;組織引導老幹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市委宣傳部

組織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掌握、引導各新聞單位宣傳老齡工作的輿論導向;將敬老愛老和保護老年人權益納入普法教育宣傳規劃,列入創建文明單位、評選精神文明先進個人的條件和內容;加強對老年人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宣傳老年人和老齡工作的先進典型。

市委市直機關工委

督促指導市直各單位加強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參與指導市直機關開展尊老敬老活動和市直離退休幹部職工“三個文明”建設。

市委老幹部局

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按規定落實離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負責離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離休幹部開展健康科學的文體活動;組織引導離休幹部在“三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

濰坊日報社

組織指導所屬報刊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老年法律法規,及時報導全市老齡工作和老年活動的重要信息,大力宣傳尊老敬老和“老有所為”的先進典型,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運用新聞輿論的力量促進老齡事業的發展。

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指導和組織起草、修改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支持和參與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實施老年法律法規情況和老年工作實施監督。

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

對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提出修改建議、意見;支持和參與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實施老年法律法規情況和老年工作實施監督。

市中級人民法院

組織指導開展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涉老案件審判中,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對提起訴訟有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幫助和照顧;結合涉老審判工作,主動為老齡工作提出司法建議。

軍分區政治部

指導所屬部隊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老幹部的管理教育工作,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協調駐濰部隊參加市組織的老齡活動。

市總工會

參與有關老年職工政策的研究制定;了解離退休職工的生活情況和要求,積極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離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各種助老服務活動,教育在職職工切實履行家庭贍養義務;加強離退休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豐富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協助有關部門推動離退休職工的社會化管理工作;組織離退休職工積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

團市委

組織開展敬老愛老和老年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教育青少年樹立敬老養老意識,履行贍養老人義務;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助老服務活動;組織老紅軍、老幹部、老英雄、老勞模對青少年進行革命傳統教育。

市婦聯

參與有關老年婦女權益政策的研究制定,依法維護老年婦女的合法權益;組織婦女開展尊老敬老教育和各種助老服務活動,教育婦女切實履行贍養老人義務;加強老年婦女的思想政治工作,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組織老年婦女積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

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加強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和對策研究,為老齡工作提供理論依據。

市政府辦公室

了解掌握老齡工作情況,及時反饋有關工作信息,為市政府領導決策老齡工作當好參謀;協調老齡工作的重大事項,安排市政府研究解決老齡工作的會議和重大活動。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把老齡事業發展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做好老齡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參與老齡工作巨觀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協調檢查全市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落實;按規定程式安排養老設施基本建設和利用外資;參與研究全市人口老齡化問題。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參與研究擬定老齡事業發展的有關法規、政策,從政策上支持和引導老齡事業向產業化發展;加強有關企業發展的信息交流,引導企業生產老年人需要的產品,提供有關服務,並幫助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困難,提高其經濟和社會效益。

市教育局

將老年教育納入全民教育計畫,加強老年大學(老年學校)等各類老年教育機構的教學業務指導;將敬老愛老教育列入學生思想道德教育計畫和行為規範守則,增強學生尊老愛老觀念;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助老活動;組織引導教育系統老知識分子、老教育工作者開展教育研討諮詢、文化交流等活動。

市公安局

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依法打擊、及時預防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對老年人進行自防自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熱情為老年人提供治安、戶籍、交通等服務,為老年人排憂解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組織調處涉老糾紛,維護老年人的權益,促進家庭和社會穩定。

市民政局

負責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制定老年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老年福利設施標準和服務規範,對各類老年福利機構進行巨觀管理、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擬定安置方針、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老復員軍人等重點老齡優撫對象優撫政策的制定和落實;研究制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農村敬老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完善救助老年人制度,組織開展助老幫困活動;將為老年人提供寄養、醫療保健和生活照料服務項目列入社區服務規劃,優先發展。

市司法局

組織指導開展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敬老意識和法制觀念;協調做好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發揮“148”法律服務專線和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依法調處各種涉老糾紛,為老年人排憂解難;指導律師事務所依法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指導各級司法公證機構做好農村家庭贍養協定書公證工作。

市財政局

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老齡工作的政策、法規;根據老齡工作發展的需要和市財力的可能,有計畫地增加對老齡事業的資金投入,為老齡工作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加強對老齡工作各項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辦法,指導市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老年人才資源開發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貫徹落實基本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擬定具體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擬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支付政策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確保基金安全;擬定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髮展規劃並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擬定老齡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和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將老年福利和服務設施的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在居住小區、市政工程及公共場所設計、建設中,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設施,並嚴格檢查驗收;會同市民政局貫徹實施《老年人建築設計規範》(JCJ22--1999);組織指導城市供水、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房管等部門,認真執行優待老年人規定,為老年人提供及時、優質、方便的服務。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配合有關部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加強城市精神文明建設;努力構建和諧文明城市,大力營造尊老、敬老、愛老、助老優良傳統。

市農業局

參與研究制定農村老齡工作政策法規;負責減免農村老年人社會經濟和勞務負擔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農村老年人搞好生產經營,提高自養能力。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負責全市老齡文化工作,研究擬定老年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老年文化活動,創作老年文藝作品,豐富、活躍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組織指導各種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協調指導各級廣播電視機構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指示,宣傳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特別是他們開展的各種健康文體活動,宣傳社會上敬老愛老的典型,對貫徹執行老年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輿論監督;指導廣播電視機構辦好老年節目、欄目。

組織全市出版單位制定老齡出版計畫,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老齡報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和發行工作。

市衛生局

負責全市老年衛生保健工作,研究擬定老年醫療保健政策法規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老年醫療保健服務設施、網路建設;組織指導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做好老年病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工作,為老年病人提供優質、經濟、方便、綜合、連續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組織開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社區醫療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適應老年人需要的醫療康復、疾病護理、家庭病床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加強老年醫學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提高老年病的預防、治療、科研水平;積極發揮老年醫務工作者的作用。

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委員會

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老齡人口問題研究;將老齡人口問題納入人口問題綜合治理計畫;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老齡人口知識教育。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配合有關部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少數民族的老齡工作;調查了解少數民族中老年人的生活、學習、健康等情況,研究提出有關維護少數民族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對策建議;組織開展適合少數民族老年人特點的活動。

市體育局

研究擬定全市老年人體育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宣傳和普及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方法;指導和推動老年人體育組織開展健身活動;加強對老年人科學健身的指導,創編並推廣優秀的老年人健身項目;組織開展老年人體質測試工作;加強對老年人健身組織的管理。

市統計局

負責組織協調老齡人口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齡人口數量、結構和特徵的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指導有關部門和機構開展老齡人口統計工作;為研究、制定老齡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提供統計信息;向社會發布老齡人口統計信息;參與老齡問題的科學研究。

市旅遊局

將老年旅遊納入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指導旅遊機構整合旅遊資源,開發老年旅遊市場,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旅遊消費項目;制定服務標準和優待政策,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和加強老年旅遊服務業的發展與管理。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

將擬定老齡工作政策法規列入市政府立法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老年政策法規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老年行政法規諮詢和執法解釋工作。

市國稅局

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有關老齡工作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我市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

市工商局

參與制定、貫徹落實發展老齡產業的優惠政策;監督檢查工商企業提高老年產品和服務質量;指導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為老年人興辦經濟實體開展政策、技術諮詢和優先優惠服務;監督檢查工商企業執行有關優待老年人規定的情況。

市地稅局

參與研究制定全市有關老齡工作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國家、省和我市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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