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南區農業局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組織、指導農業的國際、國內展覽活動;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六)擬訂農業、牧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四)農村財務管理股(加掛農村財務審計股牌子)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工作有關方針政策;指導監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搞好收益分配和管好用活集體資金;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管理和培訓。

單位簡介

根據汕頭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汕頭市潮南區區級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汕機編[2003]24號)和潮南區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印發<汕頭市潮南區區級機構設定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潮南機編[2003]3號),設定汕頭市潮南區農業局。區農業局是主管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和農村經濟發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我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及擬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農牧業產品品質的改善;研究提出發展我區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政策建議;組織起草種植業、畜牧業等地方規範性檔案。
(三)研究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穩定和完善黨在農村的基本經營制度和政策,指導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和集體資產的管理,調節農村集體經濟利益關係;指導和促進農村勞動力合理轉移;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工作。
(四)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有關政策和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協調和實施“菜籃子”工程建設;研究提出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和農業利用外資的建議;組織、指導農業的國際、國內展覽活動;預測並發布農業生產、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
(五)組織協調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農村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六)擬訂農業、牧業科研、教育、技術推廣及其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農業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優質、高產、高效農業基地建設;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七)擬訂農業有關產品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有關產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引進和保護工作;擬訂飼料生產的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協調種子、種苗、農藥、肥料、獸藥、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質量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區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添加劑等產品的登記工作。
(八)指導農業基本建設,管理區級農業事業費,指導農村財務工作;協助管理區支農和扶貧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專項資金的計畫安排。
(九)負責種畜禽管理、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組織實施對區內動植物的防疫和檢疫工作,組織對疫情的監測、控制和疫病的撲滅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農業局設8個職能股:
(一)人事秘書股(與紀檢組、監察室合署)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會議組織、文秘、政務信息、督辦、保密、接待、檔案、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起草局有關報告檔案和收集有關資料;擬訂局機關有關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協助黨組和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做好機關、事業單位幹部管理、考察、培訓、政審、出訪報批等工作;管理局機關和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社保、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有關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的組織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負責局內建設項目的報審工作;負責檢查、監督機關事業單位的黨紀、政紀、法紀執行情況,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和反腐敗工作,受理黨員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審理和辦理各類違法案件;負責信訪、民眾來訪工作;負責監察工作和有關審計工作。
(二)計畫綜合股(加掛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牌子)
負責農業資料的收集、整理和綜合,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編制農業發展總體規劃、計畫;組織擬訂農業與農村經濟發展規劃,負責農業基本建設投資項目、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及農業技術改造項目的計畫管理;負責農田基本建設的規劃和組織實施;協調農業各產業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負責種植業的統計工作;承辦重大農業建設項目審批和扶持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項目的工作;負責“三高”農業項目、農業產業化、現代化建設的綜合規劃、實施;負責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實施、驗收和效益追蹤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預測各種農用生產資料的需求情況;協同有關部門總結推廣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先進經驗;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農牧業抗災、救災和復產工作,並管理農用救災物資。
(三)經營管理股(加掛區農村承包契約辦理處、區農村集體資產管理辦公室牌子)
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工作有關方針政策;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為主的責任制和農村雙層經營體制;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鞏固發展,協調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各種經濟利益關係與建章立制;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農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契約管理等工作;負責區減輕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農村財務管理股(加掛農村財務審計股牌子)
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工作有關方針政策;指導監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指導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搞好收益分配和管好用活集體資金;負責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審計工作;負責農村財務人員的業務管理和培訓。
(五)科技教育股(加掛畜牧獸醫股、中央農業廣播學校汕頭市潮南區辦公室、區飼料工業辦公室牌子)
擬訂農業牧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政策;管理、指導農業牧業科研、技術、推廣和教育工作;承辦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工作;組織重大科研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負責農牧業科技成果的申報、鑑定和套用推廣;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科技成果;指導農業和農民教育工作,組織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農業、牧業科技宣傳和組織指導國內展覽活動;負責農用地及農業生物物種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參與制訂農牧業生產技術標準;對直屬科研單位的科研業務進行指導。指導畜牧業的結構調整,研究提出畜牧業(飼料生產)發展規劃及重大技術措施;負責獸醫醫政、獸藥藥政和種畜禽、牧草、飼料、飼料添加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檢疫工作;組織動物疫病控制和撲滅工作;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畜產資源和牧草地資源保護工作;核發動物防疫合格證;負責局獨立核算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六)種植業管理股
研究提出種植業發展規劃和重大技術措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和布局的調整;負責種植業生產項目建設的實施和管理;組織農作物適用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和推廣工作;提出耕地保護、補償與改良的政策措施;組織化肥、農藥、種子等產品的質量監督、檢驗、登記;負責管理農業機械化事業,組織農機推廣套用和安全監理,指導農業機械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引進糧油新良種,並組織試驗、示範、推廣工作;負責全區種子的規劃、改良、更新工作;負責土壤養分化驗和農田水質分析;負責土肥建設和技術項目方案的制訂、實施和總結。協助組織經濟作物產前、產中、產後系列化服務工作;協助“菜籃子”工程中種植業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對果樹種子、種苗引進繁育管理,實行“育苗許可證、種苗檢疫證、種苗質量合格證”制度,確保優良種性和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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